作为对火灾发生情形的假设,在现行规定中假设了有人利用车下机器发出的火花或打火机放火等情形,而此次研讨会上,又增加了使用汽油在列车内和车站商店等位置放火的情形(易燃火源火灾)。虽然目前日本地铁使用的车辆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具备一定的防火能力。但作为进一步的安全考虑,为了防止在应对发生易燃火源火灾时火势在列车蔓延,将禁止在车辆天花板上使用对易燃火源火灾防火能力差的材料以及燃烧时溶化飞溅的材料。在有关车辆材料燃烧试验的规定中,追加了测定材料是否溶化飞溅一项的同时,还增加了测定其在易燃火源火灾时防火能力的试验。另外,为了防止火灾时浓烟向相邻车厢扩散,还要求在车厢连接处安装平时不开的贯通门。
作为地铁车站和地下隧道的火灾应对措施,现行规定要求必须设置两条以上安全通道,此次又增添了新内容:即应对易燃火源火灾时,在确保旅客安全避难的同时,为了能使消防工作顺利进行,个别车站必须装备确保旅客安全避难时间的排烟设备。有关排烟设备的排烟能力测定,现行标准是依据具有代表性的地铁车站为基准来测定的。考虑到个别车站结构复杂以及深度不同,在新标准中制定了面向个别车站的排烟设备排烟能力测定方法。另外,在排烟能力的测定方法中,还增添了在易燃火源火灾情况下的测定方法。确保旅客安全避难的同时,为了能方便消防救援活动的进行,要求在建设月台和车站大厅时,设置能阻断从燃烧处产生的浓烟和火焰的防火门。为了确保旅客的逃生路线,不在死胡同处设立商店,如果设立了商店,则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如果时24营业型的商店则还要设置救火装置。为了保证能顺利展开有组织的消防救助,还要配备无线通信辅助设备以保证消防队员和地面的通信。另外,根据地铁车站的规模,还要求配备消防器械的紧急电源插座。
有关引导旅客避难的应对措施方面,为了能更为切实的进行旅客安全避难引导,要求采取印制完备的指导手册以及张贴路标等措施。指导手册中详细规定了火灾发生时驾驶方面的注意事项,比如在行驶中发生火灾时要继续将车开到下一车站等。同时针对车站构造以及工作人员等情况制订了面向个别车站的指导手册,规定了旅客避难引导方法等火灾发生时负责人应该采取的措施。还统一了消防器械、紧急报警装置、门闩等标识在宣传画里的使用标准。在标明车站以及车辆内部的避难路线和消防器械配置图的同时,还要求平时在车站内和列车上广播有关内容以提高旅客的安全意识。
有关与消防机构的合作方面,要求将车站结构、各类防火设备位置等与消防有关的信息提交给消防机关,并要定期和消防机构联合举行演习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