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9日温州讯 (前方记者 李敏 叶海) 昨夜今晨全省高速公路普降中到大雨,19日9点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及时启动《高速公路恶劣天气交通处置预案》,并发布了台风橙色预警。
浙江高速交警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御工作,台风期间停止高速公路所有施工,加强路面巡逻和指挥,及时实行交通管制,严密预防强降雨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现象,防止因台风暴雨造成交通堵塞或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对危及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路段,坚决关闭,以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通行。全省高速公路交警停休,进入紧急备战状态。
18日上午10:30,高速温州段、台州段风雨较大。13:30甬金和上三线的嵊州段积水严重,甬金和上三线绍兴段的所有进口关闭。上三高速公路台州段路面积水也很多,白鹤、天台、洋头收费站进口关闭。
14:30绍兴段的通行也已经恢复正常。15:30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往台州方向353公里的两车追尾事故,其中一辆事故车是集装箱,由于风力高达7级,吊车无法施救。
18日全天全省高速受“韦帕”影响最大的是温州、宁波、台州三个支队辖区,从早上8点到晚上6点,上述三个支队分别发生交通事故19起、21起、23起,全省共发生上报事故118起,7人受伤。多是由于雨天操作不当引发的单车撞护拦和追尾事故。
台风对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的影响极大,掌握一定的台风行车常识对安全行车有很大的帮助,以下是高速交警对司乘人员的几点建议:
1、 出发前注意咨询气象信息,对于台风天气要引起重视,风雨较大的天气尽可能不要出行,以免遇上危险或耽误行程。
2、 出发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对灯光、制动/雨刮器等机件要检查到位,货车司机上高速前要做好货物的捆扎。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到台风时,应减速慢行,将车速严格控制在车速指示牌限速以下,并保持两倍以上车距。
4、如果台风较为强劲,并伴有雷暴雨。此时,就应视一些具体的情况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当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则应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当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则应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则应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服从交警指挥,从就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5、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抛锚或发生事故,应立即靠边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阔灯和尾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撤离到右侧护拦外,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并拨打12122报警。
6、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在道路不适宜通行实行封道分流的情况下,尽快从就近出口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