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新政策有什么意义?杭州近年来在关注困难群众生活方面还有些什么举动?还有没有什么新的救助政策会出台?
昨天,坐在记者对面回答这些问题的,是杭州市民政局局长邵胜。
记者:10日出台的《意见》,对困难群众来说有什么实际意义?
邵胜:与原来的救助政策相比,这个《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大大降低了低保家庭医疗费提前救助的额度;
二是门(急)诊医疗救助体现“分类救助”理念;
三是新增了10家定点医院。
杭州不是在评选“最具幸福感”的城市吗?我认为,只有每一位困难群众感到幸福,那么这个城市才是真正具有幸福感的。我们研究出台的每一项救助政策,都是为了让困难群众的生活更好一些,幸福感更强一些。
记者:关注困难群众生活,杭州近年主要有哪些成果?
邵胜:如果要说最大的成果,我认为应该是今年元旦实施的《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这让我们的救助变得更加系统科学。为什么这么说?
它完善了低保对象的进出机制。比如原来对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的设置条件较烦琐,较难操作和把握。而新办法取消了这些条件,增加了可操作性和透明度。
它建立了最低补差机制。原来持证家庭,每月救助补贴=规定每月救助标准-每月收入,比如一人家庭,其原有收入每月300元,那么每月的救助补贴就是“340-300”,只能拿到40元。
新办法规定,最低每月补差,城镇居民最少不低于低保标准的20%,农村的不低于低保标准的30%。
那么,这个一人家庭每月至少可以拿到“340×20%”,即68元。这对鼓励困难群众靠自身努力脱贫有帮助。
记者:在救助困难群众方面,我们还在做哪些努力?
邵胜:在救助困难群众方面,我们每年都在做工作,比如我们与劳动部门联手,把社会救助和劳动就业联动起来,一些就业岗位优先照顾困难家庭成员;
又比如,我们已连续七年开展“春风行动”,今年是第八次了,持证家庭可一次性补助2000至2800元不等,还可享受助学、减免水电费等30项优惠政策。
不过,救助困难群众的工作,的确还有许多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
比如,对于那些精神病、智障等残疾困难人群,今年出台的《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已将其中的重度残疾纳入低保救助对象,但是,对那些轻度残疾的、因为残疾确实无法就业的,怎么办?
我们觉得,还要放宽这些人员申请低保的门槛,单独设立救助办法。
再比如,10日出台的《意见》,确实使低保家庭医疗救助的门槛降低了一些,但是,能不能把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也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从而实施杭州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全覆盖?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我们一定会积极地朝这个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