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首页 | 高层 | 原创 | 各地 | 社会 | 产经 | 科教文体卫 | 生活 | 图片 | 视频 | 人物 | 看浙江 | 舆论监督 | 平安浙江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热点追踪 更多
我国的自来水合格率仅50%?
·“雷锋帽”潮爆 专卖网店一天收入三四万
·13岁女生的婚恋大剧
·国内代理的NUK爽身粉可上门退货 现场全价退款
·杭州发放1亿元消费券
·浙江吹响买橘集结号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人物故事 更多
·莫言领取诺贝尔文学奖 这个山东汉子留下什么故事
·报警台大队长最大的愿望 就是能安安稳稳睡一觉
·老裁缝王小妹:眼不瞎脚能踩,就会坚持下去
·穿梭于温差50度之间 “冰火两重天”的冷库工人
·“义联”公司老总孙建宏 做人做事“义”字当头
 每日精粹 更多
·【新闻鲜晨多】11月13日:今起大量包裹进杭 收快递时不妨说声“谢谢”
·【新闻鲜晨多】11月12日:350亿元!疯狂“双11”网购节天猫再创新高
·【新闻鲜晨多】11月11日:“双11”来临 支付宝交易额第55秒突破1亿
 健康预防保健养生咨询
·近期看病有30多项费用可减免
·男性时尚生活健康陷阱
·男性杂志《本色》在线阅读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相约画乡迎新春
相约画乡迎新春
东永高速通过交工验收
东永高速通过交工验收
俯瞰天台星球农场
俯瞰天台星球农场
四季青大采购
四季青大采购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社会新闻 正文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三岁孩子掉进公厕 法院判居委会承担30%赔偿责任

   浙江在线09月21日讯 妈妈带着3岁的儿子上公厕,结果儿子掉进掏粪坑口溺死。昨天,玉环法院判决玉环县坎门里澳社区居委会(下简称居委会)赔偿近6万元。

  3岁孩子溺死掏粪池

  云南人吴某和周某夫妻俩,去年11月带着儿子小帅到里澳社区打工。3月2日14时许,吴某带儿子一起去社区公厕内小解,她将儿子放在了厕所外面,当她出来时儿子却不见了,最后在公厕东边的掏粪坑(原来上面盖有一块水泥盖,当地农民掏粪时要揭开盖子)里找到了溺死的儿子。

  居委会下属的老年协会帮吴某办理了丧葬事务,并支付了三四千元费用。吴某要求玉环县珠港镇政府及居委会赔偿未果,就起诉到法院索赔17万余元。

  庭审时就责任展开激辩

  庭审中,双方三组人员就是否该由珠港镇和居委会负赔偿责任产生激烈争辩。

  吴某夫妇认为,两被告在管理公厕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安全疏忽,应该对儿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珠港镇认为他们的职责是落实县政府的各项措施,落实农村公厕后续维护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不是农村公厕的实际管理人,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居委会认为,该公厕掏粪口平时都用水泥盖着,事发当天是因为农民还要继续使用,所以未将盖子盖上,并不是居委会没尽到安全管理义务。

  庭审后,法院依据法庭认定的上述事实,作出了由居委会承担30%的赔偿责任及精神抚慰金计人民币1.5万元的判决。

  母亲被认定是第一责任人

  审理此案的项延永法官告诉记者,本案是物件致人损害赔偿案件,按规定,应由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按照玉环县人民政府的文件,珠港镇仅仅是落实农村改厕后续维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并不是公厕的所有人或实际管理人,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吴某作为死者母亲,有监护义务,吴某让3岁的孩子在公厕外自由活动,导致其掉入化粪池死亡,吴某的行为有重大过失,应对孩子的死承担70%的责任。而居委会是公厕的所有人,负有安全管理义务,化粪池未盖上盖子,存在安全隐患,可以认定是居委会对公厕管理存在瑕疵,因此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