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5日讯
在钱塘江观潮区域不听劝告、不服管理者,将会受到重罚。昨天下午,本报和江干区政府、萧山区政府在杭州七堡丁字坝和萧山美女坝两处观潮点的江边竖起两块“市长令”警示牌,给观潮者以训诫。
“为预防和减少钱塘江潮汐引发的人员伤亡事件,9月16日,杭州市市长蔡奇正式签署并实施了市长令——《杭州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不服从巡查预警人员管理,进入危险区域、地点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00元至1000元的罚款。”这是目前钱塘江边惟一有关“市长令”的警示牌。
眼下,各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正在探讨制定实施细则,确定处罚主体。所以,“市长令”实施至今,尚未产生“处罚第一单”。
不过,记者最近在杭州各观潮点走访得知,仍有不少观潮者对“市长令”不甚了解,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个管理办法,尤其是一些外来务工者。
萧山商业城休闲山庄总经理施文炳听说此事后,主动与本报联系竖牌之事,并指派公司工程部员工,两天内做好了警示牌,希望竖在江边提醒观潮者注意,“感觉这样的管理办法,对冒险下堤的观潮者是很好的提醒,关键是如何让大家都知道这个管理办法。赶在大潮前竖起警示牌,肯定能起到一定的效果。”施文炳说。
到昨天下午近6时,两块写有“市长令”内容的警示牌,已在七堡丁字坝和萧山美女坝两处观潮重点区域的江边竖起,过往观潮者纷纷驻足,阅读上面的内容,很多人都说,竖了这块牌子,可以让更多的人有所警示。
美女坝附近居民张文春说,自从“8·2”潮水卷人事件发生后,不少观潮点都竖起了提示牌,但大多以口号为主,缺乏具体内容,“现在大家知道了,原来随便下堤违反市长令,还有可能被罚款,心里那根弦肯定会绷得更紧。其实站哪里都能看潮,何必跑到江堤下,不仅自己危险,还要受到处罚呢?”
现场也有人提问,怎样情况才会处罚,具体标准又是什么?看来,只有管理办法细则出台了,并确定处罚主体,才能真正起到“市长令”应有的作用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