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5日讯
五彩斑斓的气球往往能为节庆和大型活动增添气氛,但是飘扬在空中的气球一旦断了线,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飞机的正常起落。为加强对气球施放的管理,近日,《杭州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将于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
办法中所称的“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的充气物体。
办法规定,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在本市范围内施放气球的,应当使用氦气等惰性气体充灌,严禁使用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作为充灌气体。同时,禁止在依法划设的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
具有施放气球资质的单位,在经过一系列申请程序后,将由许可部门颁发加盖“杭州市气象局”印章的《施放气球资质证》。此证有效期为3年,并实行年检制度。
而施放气球应选择早晚人员较少的时间进行。在人员较多的现场进行施放,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区域,并派专人维护现场秩序。另外,施放系留气球应当在球体或者附属物上设置识别标志,必要时应当在系留处设置安全警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