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是近年来,根据国务院的一系列部署,浙江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各环节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06年,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6%,蔬菜例行监测平均批次合格率91.5%,生猪合格率98.8%,水产品合格率98.2%,加工食品合格率88%;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定性抽检合格率97.4%,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84.5%,出口食品合格率99.5%。全省食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广大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回顾近年来的实践,浙江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三小”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中的突出问题
食品产业链长,监管环节多,监管难度大。近年来,浙江省以“三小”为重点,全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 认真开展排查,探索监管新秩序。
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近44万户,其中大多数是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饮店,面对如此庞大而复杂的群体,我们采取了两个方面的应对措施:一是彻查底数,分类建档。全省各有关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饮店展开了拉网式排查。在生产加工领域,共普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近5万家,根据生产经营条件划分为ABCD四类,按照“一企一档案、一镇一台帐”的要求建立监管台帐,同时,还建立了全省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录入各类监管数据280万余项;在流通领域,全面排查了28万户食品经营主体,对其经营资格进行清理;在餐饮行业,共普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多万户,其中小型餐饮单位近5万户、集体食堂1.7万家,并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二是在生产加工领域采取以“三员四图”、“三进四定”为核心的分片定责监管方式。全省探索建立了一支由乡镇质监员、村协管员和企业质管员组成的“三员”队伍,绘制了区域内食品企业总体分布图、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图和质量安全警示图,按照进村、进企、进户和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的要求,将全省近5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划分为820个监管责任区,把“三员”与“四图”一一对应起来,形成“厂厂三人管”的格局。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这种监管方式有效解决了小企业、小作坊监管中存在的“管得着的看不见”和“看得见的管不着”的问题。
(二)采取五种模式,破解整治难题。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5年来,浙江省充分运用市场准入机制,促使全省食品加工业“全面洗牌”。目前已有78%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关停了小作坊近5000家。但是,还有相当数量的“家庭店”、“夫妻厂”仍难达到市场准入的要求。为破解小作坊整治这一难题,浙江省针对各地实际,着力联小做大、整合提升,探索推广了“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和“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如遂昌县推行“专业合作社+社员(农户)+基地”的形式,联合109户烤薯加工户组建黄沙腰烤薯产销合作社,并获取生产许可证,合作社覆盖2700户薯农;西湖区48家茶叶公司带动茶农近5000户,以“公司带茶农”的龙头带动模式,解决了茶农无力跨过QS门槛的问题。通过一年多来的实践,“五种模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一是有效地促进了小作坊生产方式、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走出了一条传统食品加工业规范生产的新路子,全省有1.5万家小企业、小作坊通过“五种模式”整合取得63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通过合作社、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联合体的自律与服务,改善了生产加工条件,形成了内部的约束机制,既提升了食品质量,又减少了监管成本;三是通过联合取证,既解决了小作坊生产与市场准入之间的矛盾,又缓解了从业人员生产、生活、就业的压力,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依法严打重处,从严整治规范。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浙江省提出了“四个一律”的要求:凡不符合质量安全卫生条件的一律依法关停;不合格食品一律销毁不准上市销售;违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一律严惩曝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一是从重打击。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甚至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决不心慈手软,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罚的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去年立案查处近1万件。二是从严规范。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要求,不能按期取得许可证照的依法予以关停,去年共吊销、注销营业执照6400余户,取缔无证照经营1.5万户。三是重点整治。每年都要列出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一个一个地攻克“堡垒”,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进行规范。持续组织开展了“绿剑”集中执法、瘦肉精专项整治和“毒鼠强”回头看等行动。今年浙江省针对豆制品、豆芽菜生产中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非食品用化工原料、滥用生长剂、保鲜粉等突出问题,全省质量技监、工商、卫生、农业、经贸、食品药品监管等6部门联合整治,召开现场会,提出以工厂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先进生产方式替代小作坊家庭式的落后生产方式,用一年时间,基本实现“放心豆腐”、“放心豆芽”市场全覆盖的目标。四是强化预防。抓好预防、预测、预警的结合,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区、重点产品、重点问题的风险监控,加强对食品检测方法、潜在危害因子的研究分析,开展风险评估,增强防控能力。五是综合监管。强化全程监管理念,加强职能衔接,建立起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六是完善制度。主要包括目标责任制度、质量承诺制度、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申报制度、溯源管理制度、重要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监督抽查“红黑榜”定期公布制度。
二、推进“三网”建设,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浙江省大力推进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努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一)以“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为核心,构建现代流通网。针对广大农村地区食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我们从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入手,加快整治、改造和规范农村基层商贸流通网络,积极推进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乡镇一级建立超市,在村一级开设直营店、加盟店和“放心店”,实行统一品牌、统一进货渠道、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统一销售价格等,并向学校、工厂、军营延伸,促进城乡商业一体化,从经营网络上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截止今年7月底,全省乡镇连锁超市的覆盖面已达到98.6%,村放心店的覆盖面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整合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农村药品集中配送、连锁供应,推进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巩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成果,确保药品质量。
(二)以完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重点建立完善了三个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机制。根据全程监管,分段负责的原则,明确农业、质量技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及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从各级政府到部门、到行政村、到企业,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凡是涉嫌犯罪的案件,相关部门必须依法及时移送公安等司法部门严加惩处,以切实解决“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质量预警机制。省政府专门下发重点产品质量预警实施方案,以食品为重点,对重点地区和行业进行暗查暗访和监督抽查,发现有严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地区,按不同程度分别给予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在媒体上予以公开发布。并要求这些地区的政府立即进行专项整治,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并经抽检合格以后,方可解除警告或警示。
(三)以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基础,构建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近年来,浙江省从落实基层政府的监管责任入手,积极探索覆盖县、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一是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结合乡镇综合改革,在部分发达乡镇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在村一级聘请有一定威望和能力的村干部或群众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确保食品安全村村有人管。二是落实经费,采用定额补助或以奖代补、分级负担等形式,落实群众监督员工作补助经费,调动群众监督员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乡镇、进农村、进厂矿、进社区、进学校,发动全社会参与监督。四是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和奖励机制,出台专门的奖励办法,广辟信息渠道,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的氛围。
三、健全“三个体系”,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的基础保障
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在着力抓好突出问题整治、“三网”建设的同时,按照“重打基础、重抓源头、重在长效”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建设,努力健全“三个体系”。
(一)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法规体系。
近年来,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我们先后出台了《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浙江省畜禽管理办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较好的法制保障。同时,对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促进食品安全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普法工作,努力营造知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
近年来,浙江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面开展食品标准的专项清理,共废止省食品地方标准9项,修订6项;对全省已备案的6776家食品企业的17428项产品标准,修订4765项,废止5089项,有效地制止了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的继续使用。以推进农业标准化为主线,制订发布了省级农业地方标准300余项。同时,还制订发布了“农家乐”卫生管理标准,以及大力推进渔塘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和渔船标准化“三化”工程。
全面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近年来,投入食品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及装备经费近亿元,建成了2个国家级食品检验中心,成立了浙江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院。全省具备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达到192家。同时,不断完善检测中心、检测站、检测车和检测箱“四位一体”的流通领域快速监测体系。今年,浙江省又全面部署开展食品检测资源的整合工作,力求建立层级分明、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三)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近年来,浙江省以食品和涉及安全类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重点,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参与”以及“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推进企业信用平台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省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查询机构实现了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和共享,为行政管理提供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服务,并为社会无偿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目前, 11个市52个县(市)开通了食品安全信息网站,《浙江食品安全信息网》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年访问量超过百万人次。(省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