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9日讯
不管是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还是即将实施的《物权法》,都没有对小区停车作出明确规定,看来,解决小区泊车的矛盾还真是个难题———小区多车户泊车管理凸显法律空白。
谁才有权利对小区一户多车的情况进行管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还是政府部门?昨日,记者采访了一些业内人士,得到的答案却不尽相同。随着采访的渐渐深入,记者发现对于一户多车的管理,似乎进入了一个真空地带。看来,要实现更人性化的管理,可能还非要靠业主自己不可。
第二辆车的泊位折射出管理漏洞
一位法律专家指出,近年来,业主与小区物业之间因为车位问题出现摩擦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国家目前对小区停车方面还没有任何规定。在目前我省实施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对小区停车位并没有具体涉及,而在10月1日即将实施的《物权法》中,也只是规定了小区的公共用地归小区业主所有,但业主应该如何利用这些公共用地,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如何履行这方面的责任,也没有明确规定。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则向记者表示,由于没有具体法律支持,所以法院也无法对涉及这些问题的诉讼进行立案,虽然近年来法院已经遇到过相关诉讼,但一般都是通过协调的途径进行解决。
是否限制一户多车,业主委员会可能是最权威的部门
要不要限制业主第二辆甚至第三辆车泊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也有话要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告诉记者,对于本小区车位紧张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是最有发言权的。该物业管理公司旗下的几家小区,都面临着同样的车位紧张的问题,目前,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挖掘小区中的停车潜力,但是依然跟不上小区中车辆增加的速度,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许多矛盾也由此而起。对此,物业管理公司也一筹莫展。尤其是矛盾最为突出的“第二辆车”,作为物业管理公司虽然想有所动作,但由于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依据,物业管理公司也无法单方面对多车户进行限制。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所反映的情况,资深房地产界人士董先生则表示,目前,在广东已经出现了“车辆拥堵费”,就是对在特定时段驶入特定区域的汽车征缴一笔专门费用,对于像一户家庭拥有多辆汽车的情况,也可以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根据现行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即将实施的《物权法》,小区的公共用地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要解决小区停车难,可以由全体业主推选的业主委员会讨论解决,对于像“要不要限制一户多车”、“一家拥有一辆以上的汽车如何收费”等问题,都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来作出规定。
有读者带来获专利的车库设计,能停下更多的车
昨日,还有一位热心读者带来了自己的发明成果———吊箱旋转式车库装置。该设备的发明人韩建有先生告诉记者,这种新型的停车装置是自己几年前刚来杭州时,看到杭州市民汽车拥有量大,但停车比较困难而专门开发的。目前,这项设备已经获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韩先生介绍说,以占地面积大约在100平方米左右的中型吊箱旋转式车库为例,可以停16辆汽车,平均每辆车的占地面积为6.25平方米,比普通车位的占地面积减少了三分之一。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通过检索,记者看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专利的权威介绍:“吊箱旋转式车库装置属于汽车存放设备。本装置结构简单紧凑,占地面积小,存车密度大,进库与出库方便快捷,使用成本低,尤其适合小型车辆存放。”
韩先生说,自从去年5月申请专利后,自己一直想把这个造福市民的设计推向批量生产,但由于资金有限一直未能如愿,如果有谁愿意与他进行合作开发这种新型车库,双方可以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