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30日讯
去年我市市区进行了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的试点,有296户家庭受益,今年该政策将在全市范围推广。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一次会议上获悉的。
去年市区试点时,收入认定条件为申请收入(已婚家庭为夫妻双方平均收入)低于申请期上年公布的市职均工资的80%。今年该条件修改为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这样修改是因为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相比申请人收入更能体现申请人家庭的经济状况,而且按照去年我市年职均工资26040元和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7503元测算,双职工独生子女家庭,收入限制条件基本与上年相当;双职工2人家庭如不与父母共同居住,收入限制条件比上年要紧;其他家庭成员构成的大部分家庭,此条件相对要比以前宽松。”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条件还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中的认定条件相衔接。
由于家庭成员数量多少对计算住房面积条件和家庭人均收入指标影响较大,今年对家庭成员认定也有所调整,申请人配偶、与申请人及配偶实际共同居住未满35周岁的未婚子女、与申请人及配偶实际共同居住且同一城镇户籍满一年以上的父母都被列入了家庭成员的范围。
另外,今年的贴息额度也有所调整。去年市区试点时,贴息额度为一方符合连续或累计缴存条件的,补贴利息支出的20%,双方符合条件的,贴息额度为补贴利息支出的30%。同时,贴息金额低于300元的,按300元计发,但利息支出低于300元的,则按实际计发。今年我市将贴息额度上调10%,即一方符合连续或累计缴存条件的,贴息额度为补贴利息支出的30%,双方符合条件的,贴息额度为补贴利息支出的40%。
“考虑到今年可能有部分符合条件的职工利息支出较大,设置了贴息上限为上年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今年上限为2918元),下限则从去年的300元上调为500元。”该负责人说,对领取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或总工会核发的特困家庭证明的申请人,贴息比例还可提高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