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1日讯 昨天上午,省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
会议提出,要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面和受益面,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多渠道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基本完成现有旧住宅区的综合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