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6日讯
使用假身份证,并以含杂质的黄金手链到典当行典当,并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先后骗取9家典当行典当款8万余元的姚某,日前被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31岁的姚某是黑龙江人,对金银首饰比较在行。5月10日,姚某来到杭州某典当行,典当了一条标称75.5克,实际含金24.75克掺杂质50.75克的金项链,马鞭型双套链,黄金色表面,圈圈紧密相套,典当金额9000元,扣除手续和利息费,姚某实得8800余元。
同日,姚某又到另一家典当行,用一条实际含金26.25克掺杂质49.25克同样式样的金项链,获取典当额8800余元。次日,姚某在杭州某典当行,以掺杂质50.08克的金项链又骗取典当款8600余元。随后的几天里,姚某又在其他典当行,以同样的作案手法骗取典当款共计2.5万余元。直至16日,他又一次作案时,被一位经验老到的店主识破。
据警方调查,姚某在短短半个月内共在杭州6家典当行行骗,此前还在宁波奉化等地的3家典当行作过案,案值2.4万余元。据部分被骗的店家称,姚某的项链虽然看起来成色有些不对,他们有些怀疑,但用试金石等工具鉴定后,因为外部是真金,所以他们就放松警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