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在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中规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含“4050”、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单亲家庭下岗失业、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人员,凡从事个体经营或到农村租赁承包荒山、荒滩、土地从事农业开发的,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签订租赁承包协议之日起一年后,经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将获得2000元的一次性再就业补助。
据介绍,长兴是全国最早为扶持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而推出一次性再就业补助政策的县(市)之一,至今已有933人领取一次性再就业补助金,政府为此拿出补助资金达186.6万元。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还推出了社保补贴,但两项政策不能同时享受。虽然社保补贴的优惠额度更大,但只局限于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