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
新车养路费按天算、运管部门不再“拦路检查”……昨天,记者从绍兴市运管部门了解到了一些人性化的举措,很多都是车主关心的。
以前有些车主为了节约养路费支出,因此,想方设法将车辆上牌日期确定在每旬的旬初,如1日、10日或20日。这样一来,缴一旬养路费可以行驶最多的天数,这对于一些吨位较大的车辆如重型挂车影响尤其大。
而如今,车主就再也不必为上牌日期操心了,目前新增车辆当月将按剩余天数计征了,不再按旬计征。即使是31日也可以放心大胆地上牌,不必担心要缴十天的养路费了。例如,如果9月29日有一辆计费吨位为12吨的重型自卸车上了牌照,按过去的政策,该车在9月份需要缴纳800元公路养路费,而按如今的政策,9月份则只需要缴160元养路费就可以了。
细心的车主发现,目前,绍兴市公路稽征系统的执法人员在公路上拦车检查的情况已经基本上不存在。然而,对于欠费车辆,即使车主不在现场,公路稽征部门的执法人员仍然能准确地确定哪些车是欠费车辆,这些车辆即使是停在小区也一样会收到催缴通知单。这是因为目前我市的稽查队员已经可以通过手机来查养路费了:只要将被检查车辆的车号发送一个短消息,随即可以知晓该车是否已经缴纳了公路养路费。因此,稽查队员根本不用检查车主的养路费缴讫证,就可以非常清楚地知道,某车辆究竟缴纳了养路费没有。
稽查手段的更新,极大地减少了养路费检查的扰民行为发生,本地车主也不必再担心今天出行是否携带了公路养路费票据。车主只要是缴纳了公路养路费,即使是随车没有携带养路费缴讫证,也可以放心大胆地在我市上路行驶。
目前,我省已实现养路费全省联网查询,养路费缴(免)费凭证遗失或损毁时,若车辆仅在本省范围内行驶时,可不必补办凭证。如缴费义务人(车主)要求提供证明件时,可由车籍地稽征部门提供缴费收据的复印件并盖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