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在京召开质检系统贯彻浙江现场会精神工作会议。会上,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检验检疫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开展专项整治的做法和经验。国家质检总局李长江局长作了重要讲话。李长江充分肯定了各级质检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初步成效。针对当前存在的进展不平衡、如何深入、如何规范、注重实效等主要问题,他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要抓住一个关键,即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到基层,要采取六条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各级领导要进一步重视起来;二是把基层进一步发动起来;三是紧紧抓住12个100%的整治目标;四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五是及时总结经验,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六是进一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针对下一步质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李长江提出六点要求:一要深入发动,把专项整治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二要坚定不移,确保专项整治目标如期实现;三要不折不扣,全面推进五项措施落到实处;四要标本兼治,加快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五要加强督查,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六要密切配合,加强组织协调。
国家质检总局会议后,我省质监系统继续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如何贯彻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浙江现场会总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质监局瞿素芬局长首先充分肯定了全省质监系统前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截止9月底,全省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447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859家,立案查处案件1467起,当场处罚案件154起,涉案货值2379.6万元,建议吊销生产许可证62个,移送工商部门建议吊销营业执照31个,移送公安司法机关2起,移送其他机关案件276起。同时,3个100%的目标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已有501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到78%,已列入目录监管的1640家食品小作坊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 %。在充分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的同时,瞿素芬指出,全省质量工作会议、专项整治现场会和总局电视电话会议,为我们全面推进专项整治乃至质量工作提供了机遇、创造了条件、注入了动力。全省质监系统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吴仪副总理在全国现场会上对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李长江局长在电视电话会议中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的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工作部署要更加深入。当前,专项整治已进入攻坚阶段,需要广泛开展思想再发动,工作再部署,把思想发动的工作深入到基层乡镇(街道)、村和企业、“三员”,真正把吴仪副总理提出的责任落实到基层的要求贯彻好,切实把全体干部职工的精神振奋起来,动力激发出来,潜能发挥出来。二是目标责任要更加明确。这次专项整治质监系统主要牵头完成2项整治任务、6个工作目标,其中3个100%的量化指标。系统各级都要吃透精神、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各部门,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和企业、“三员”。要按照总局提出的“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要求,一个环节一个环节部署,一项一项任务抓落实。三是督查指导要更加有效。会议之后,省局领导班子的同志要分别带队到市县进行一次阶段性的督查指导。主要是开展“五查”:一查专项整治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正常,协调是否有力。二查“四定”落实情况。三查落实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主要是6个工作目标,其中3个100%的工作进度情况。四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和指导意见明确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五查省市局派出工作组的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组在基层的工作方法、成效和解决的问题。此外,要加强和改进工作组的工作。省、市两级要结合专项整治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工作组力量进行合理调整配置,组织必要的培训,提高工作组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的能力。四是牵头协调要更加有力。下步工作中,系统各级都要按照联席会议、联络员、联合执法和信息发布等4项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特别是要加强与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敢于牵头、善于牵头,做到上传下达,左右协调,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五是执法和宣传要更加强化。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强势。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继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与合力。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既要宣传报道正面典型,也要对反面典型予以曝光,以震慑不法分子。六是政策支持要努力争取。系统各级一定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在积极推进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还要主动汇报,当好参谋,提出建议,努力争取政府的支持,出台和落实相关政策,加大对专项整治和质量工作的投入,力争解决一些系统长期以来一直想解决而又解决不了的问题,为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奠定坚实的基础。 (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