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火箭炮”对付自燃车。
交警巡逻车装上摄像头
既可现场取证又能监督执法行为
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
像火箭筒的脉冲式灭火枪、高尔夫球车式的警用巡逻车、浑身长“刺”的破胎器……昨天上午,在江干区交警大队举办的“警营开放日”上,参观市民对这些平时不常见的装备啧啧称奇。不过,最聚人气的还是江干交警大队二中队的一辆巡逻车,它的车顶装着摄像头,杭州仅此一辆。
现场处理司机违法需证据
二中队的孙警官,上车启动了这辆巡逻车的摄像系统,一旁同事笑着说,车顶的摄像头有点像“狗头”,“它给我们巡逻执法带来了很大帮助”。
一年前还没这车的时候,孙警官的一次现场执法让他记忆深刻。去年9月的一个早高峰,孙警官在秋涛北路与凤起东路路口值勤时,清楚地看到一辆余杭牌照的小轿车违法变道右转弯。“我上前将他拦下,作出100元罚款并扣两分的处理,但司机理直气壮地说‘我是律师,我没有违法变道,如果非要处罚,你必须提供证据。’”孙警官说。
孙警官坦言,在这种情况下,要提供证据是很困难的,怎么办?最后,在周围群众和跟在轿车后面一位司机的作证下,当事人接受了处罚。
“这样前后处理了半个多小时,既尴尬又无奈,后来我经常想,要是当时有摄像拍下来,处理起来要顺利得多。”孙警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