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
日前,绍兴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犯罪嫌疑人刘荣、朱桂英批准逮捕。据悉,这起大型非法传销案,涉案人员超过200人,非法经营额达72万余元。
研究生当上两省总代理商
2004年,拥有研究生学历的江苏盱眙人刘荣通过朋友介绍到北京梦佳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考察时,认为该公司的“深谷之泉康美丹”保养套装、泡泡饮、活气泉等系列产品不错,就购买了6000元的产品。在用了这些产品以后,发现效果比较好,刘荣就打算做此产品的代理商。
2005年上半年,刘荣到北京梦佳娜公司申请成为该公司在浙江、江苏两地的总代理商。作为总代理商,刘荣按照梦佳娜公司的要求,在江浙两省每个地级市中发展一个店长(也称代理商)。其中,绍兴县齐贤镇阳嘉龙村个体户朱桂英成为绍兴地区的代理商。
2006年底,梦佳娜公司决定在全国成立银牌机构即总代理商,刘荣也由此成为了江浙两省的刘荣银牌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两省范围内康美丹产品的销售及人员培训工作。
经调查,刘荣等人从事的非法传销活动中,产品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纯粹的销售模式,另一种为网络发展模式,销售网络呈金字塔型或枝杈型。发展的下线越多,就可以赚取更多的酬金。
网上聊天聊出一大串下线
2005年11月,朱桂英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一个名叫徐光伟的上虞人,徐向朱桂英介绍“深谷之泉——康美丹”可以治疗妇科病,朱桂英就让徐带给她四个疗程的康美丹产品,试用后觉得效果较好,当月朱桂英就向北京梦佳娜公司购买了6000元的产品。
2006年春节前,朱桂英又通过徐光伟认识了苏州人刘长征,并应刘长征的要求在其自家开的副食品店里销售康美丹产品。刘长征告诉朱桂英不但要自己销售,还要向别人推荐,做出销量,这样报酬就比较高。2006年3月,刘长征等人到绍兴鼓动朱桂英做康美丹产品销售的加盟商,朱桂英答应下来。同月,朱桂英发展了绍兴的华兰贞、傅凤娟等人,并与她们合伙租下绍兴后墅坊5幢305室作为办公地点。
从2006年9月到案发,朱桂英共在绍兴发展参与传销人员200多人(包括所谓的“加盟商”70多个、“经销商”200多个)。
经查,2006年9月至12月间,刘荣、朱桂英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非法传销梦佳娜公司的系列产品,经营额达72万余元。刘荣、朱桂英分别于今年8月27日、9月1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市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刘荣、朱桂英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属于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