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就业有新的优惠。本月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实施意见》,规定“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可免费领取《再就业优惠证》(证件上将注明“零就业家庭”字样),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同时,就业与再就业优惠政策向农村低保家庭延伸。“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等除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我市将按照现行的《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发放程序,认定“零就业家庭”,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一对一”的帮扶活动,出现一户,发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其中的失业人员就业还可享受和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扶持政策。此外,根据新出台的《实施意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已享受一次性再就业补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两年的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享受两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据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员介绍,《实施意见》还将就业与再就业优惠政策向农村低保家庭延伸,重点扶持对象为农村低保家庭中劳动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对这类人员审批核发《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凭证可统一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等就业再就业有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