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
昨天上午8点30分,杭州市下城法院的5楼大法庭内,24个被告人被法警带了上来,他们大多曾是在汽车南站一带做生意的出租车或黄鱼车司机,其中有20位是出生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年轻人。他们的左侧是三名下城区检察院的公诉人,右侧是近10位辩护律师。
偌大的旁听席上,坐了几十位被告人家属,有几位母亲模样的中年女子早已哭红了眼睛,当看到儿子戴着手铐站上被告席时,禁不住抽泣了起来。
随着女法官的手起槌落,杭州首例职业碰瓷团伙诈骗案正式开庭审理了。
公诉人拿起一份长达87页共5万多字的起诉书,向法庭陈述了这24名被告人的445项犯罪事实:2005年7月至2007年1月期间,被告人时某等24人,经事先预谋,在杭州的一些道路上,采用单独或结伙驾驶车辆,利用他人驾车违章变更车道等时机,故意与之发生碰撞,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他人车损赔偿费的方法,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共计445起,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其中,保险诈骗事实1起,故意毁坏财物事实5起,另有传授犯罪方法的事实1起。
此案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繁杂,社会影响重大,而且如此规模的团伙犯罪,在杭州尚属首例。
庭审中,许多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疑义,当庭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少数几个提出疑义,表示有几起撞车是正常事故,而非“碰瓷”诈骗。
25岁的时某在被指控犯有诈骗罪的同时,还涉嫌犯有传授犯罪方法罪。对此,时某表示,“碰瓷诈骗”这个方法并不是他想出来的,他也没有大范围地传授这种“赚钱方式”,只跟3个人讲过。
而其他好几名被告人都当庭表示,“碰瓷赚钱”的方法是时某亲口告诉他们的,“他说我们都是傻子,说这样可以赚钱。”被告人陈某还说出了当时一同听到这个方法的还有哪些人。
经过一整天的审理,法官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