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市、区两级民政局领导、相关处室工作人员集中探讨学习《温州市区困难群众救助办法》,并就贯彻落实《办法》集思广益。作为国内率先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温州市区困难群众救助办法》于本月正式在我市实施,标志着以制度设计完善、救助资源优化、救助力度加大为主要内容的我市新型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跑全国。
从1997年起,我市实施城乡一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10年实施完善,低保救助基础性地位已经确立。今年3月,新实施的《温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确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调整机制和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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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根据不同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我市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住房、教育、司法、残疾人、养老等为辅助救助机制为配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其中,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都以规范性文件(政府令)、其他救助以市政府文件形式明确予以保障。本月实施的《温州市区困难群众救助办法》,根据困难程度和救助需求,市区困难群众的救助主要分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含因病致贫、就学困难、突发性事故困难家庭)。标志着我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在制度设计层面完善。据了解,这填补了国内地级市规范性文件的空白。
为促进各项救助政策落实,我市着手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组织网络,着力整合救助资源,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温州市社会困难群众领导小组,各部门分头实施的对各类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工作统一纳入、归口管理,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理念。在全市范围搭建帮扶救助组织网络,市和各县(市、区)在民政局建立帮扶救助服务中心,街道(乡镇)都建立了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机构,初步形成三级帮扶救助工作网络。
我市救助力度逐年在加大,仅低保这一项,截至上月底,全市各级财政10年累计支出近5亿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9276户、123201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66%。针对因病、因残是我市困难群众的主要原因,全市实施医疗救助3年来,我市各级财政累计安排1亿多元救助资金。同时,我市每年加大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形成了“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的慰问机制,每年慰问资金达到5000万元。鹿城区开展的“情系民生、爱心帮困”行动,在整合资源、扩大救助力度方面为全市乃至全省积累了经验。(蔡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