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
小区200套住房的防火安全门不防火,里面的防火材料竟用蜂窝纸填充(详见本报6月22日《“祥和人家”两百住户防火门不防火》报道)。日前,“祥和人家”防火门事件再起波折,35户业主向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退一赔一,以维护业主的利益。
代理业主一方的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其飞昨天告诉记者,下城区人民法院最近已受理此案,并定于11月8日公开审理。金律师透露,35位业主在诉讼中除了提出“退一赔一”的请求外,还要求开发商赔偿每户业主重新装修进户门损失2000元。
据了解,原告作为浙江华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销售的杭州祥和人家商品房的业主,他们在与销售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所购买的商品房的进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但在付清购房款并且装修入住后,他们才偶然得知进户门是用纸板作门扇填充物,门框内也未填充防火材料,完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乙级防火门要求。业主们经过调查后发现,整个小区安装的进户门均为钢质进户门,不是合同约定的乙级防火门,经过消防部门核查,涉及的进户门均为不合格防火门。
业主们认为,填充有防火棉的钢质门不能等同于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乙级防火门,所以开发商应承担更换合同约定的进户门的违约责任;同时开发商故意向第三方购买钢质门来冒充乙级防火门,在向业主提供进户门商品时存在欺诈行为,以及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理应加倍赔偿业主的损失。
一位一直在关注该案的资深法律界人士昨天向记者表示,商品房是按整体出售的,业主以部分构件质量不合格提出“退一赔一”的要求,这在司法实践中还比较罕见,因此,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将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祥和人家”其他未起诉的业主也非常关注这起官司,一旦法院判决开发商败诉,他们也会提起新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