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7日讯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今日付我五千元,保证永不打扰泄密,否则此事我有足够证据举报你”,两个做发财梦的人,挑了一些好的手机号,群发了这条短消息。结果呢,无一人上当,而这两人昨天被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今年1月18日,福建人吴某与叶某(另案处理)预谋用手机短信群发的方式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吴某买来一张移动手机卡。当月19日至30日凌晨,两人用该手机卡号,编辑了上述短信,并附上银行账号群发给温州市和嘉兴市139号段的移动用户。
吴某说,他其实并不知道所发对象的具体身份及经济状况,随便挑选了一些手机号码比较好的发过去,因为这些好的号码肯定是比较有身份和经济实力的人所用。
至案发时,没有一人上当。瓯海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系未遂。故作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