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8日讯
继“绿色信贷”、“绿色证券”之后,又一项环保重拳——“绿色外贸”出台。日前,商务部和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将视情况中止环保违法违规企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今年以来,为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监管部门先后推出“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如今,商务部也加入到调控之中。“‘绿色外贸’”对环保违法违规企业特别是那些出口大户将是致命一击,效用等同于强制停产。”得到消息后,绍兴一家纺织印染外贸企业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所属的纺织行业就在这次监管的范围内。
“一方面,有出口产品的排污企业加大了资源环境压力,产品出口国外而污染留在国内;另一方面,出口产品价格不能真实反映社会成本,加剧贸易摩擦,助长贸易顺差的不合理增长,给中国产品的形象造成损害。”省外经贸厅有关人士这样形容出口企业的环保问题。
加强对“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是这次新政的重头。根据《通知》要求,商务部将会把环保总局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相应的处罚决定书下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并授权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环保部门提供的处罚决定书,暂停受理有关企业出口业务申请。最为严厉的是,在商务部收到有关污染企业的出口业务申请情况后,将根据《外贸法》的规定,中止该企业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并将处罚决定下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据此在相应期限内中止受理有关企业出口业务申请。
冶金、化工、水泥、纺织、轻工等行业顺差规模大、增长快,环境问题突出,监管的力度也在加大。《通知》中强调,可率先在这些行业推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定期向当地商务、环保部门报告并随时准备接受检查和抽查。
在外贸大省浙江,这样的消息并不意外。“近年来‘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量依然较大,不仅不利于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也加剧省内资源紧缺的矛盾。”杭州海关相关人士表示,《通知》的提出更加明确了出口方向。不过就整体来看,近年来浙江企业的节能减排行动走在全国前列。同时通过6月份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很多“两高一资”出口逐渐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