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8日讯
10月9日,舟山岱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终结一起特大非法经营卷烟案,犯罪嫌疑人顾某、施某、金某、俞某、施某某、徐某等6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这起非法经营卷烟案件中,涉案犯罪嫌疑人在过去3年多时间里通过销售网络,贩卖卷烟赚取差价,牟取非法利益,涉及经营额高达12459380元。
今年6月11日晚,舟山岱山县烟草专卖局根据线索,在岱山长途汽车站查获金某(女,岱山人)非法携带真品84全硬中华卷烟100条,要求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派员协助调查。岱山县公安局当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该案。
此后,岱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会同市、县两级烟草部门,通过大量的摸排和调查工作,一个涉及上海、舟山、奉化等地的非法经营卷烟团伙浮出水面。岱山县公安部门迅速出击,在上海、奉化等地先后抓获俞某(男,奉化人)、施某(女,岱山人)、顾某(女,江苏海门人)等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4名,另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后主动投案自首,案件成功告破。
该案自6月14日立案后,岱山警方克服案件时间跨度长、涉案地域广、销售对象多、办案时间紧等困难,多策并举,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2名移送丽水、上虞警方查处),行政处罚对象12名,收集案件证据材料19卷2000余页。
据了解,从2004年春节至2007年6月,犯罪嫌疑人顾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自己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低价从上海的烟贩子处大量购入硬中华、软中华、利群、精品大红鹰等真品卷烟,加价后批发给犯罪嫌疑人施某、金某、俞某及上虞市魏某和丽水市张某等人,施某等人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将购入的卷烟依照当地市场行情再次加价后,单独或合伙在舟山、奉化、上虞、丽水等地销售,从中非法赚取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