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依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近日瑞安市人民政府发文建立了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审会议制度。
瑞安市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审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药监局、经贸局、科技局、规划建设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国税局、统计局、公安局、财政地税局、供电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审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市质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执法联审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三周),由第一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需要采取综合执法手段予以停产整改或停业整顿,甚至予以关闭的企业(单位),在填写有关表格后,分别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周上报市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审会议办公室。市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审会议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审会议研究确定。有关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经市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审会议确定需要采取综合执法手段予以停产整改或停业整顿,甚至予以关闭的企业(单位),交由市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审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限期抓好落实。(瑞安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