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浙江省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八个整治专项的12个100%目标,积极部署,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截至目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比例达到78%,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比例达到90%以上,10类消费品企业建立质量档案比例达到43.8%;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清查比例达到54.96%,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100%销毁退运和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比例全部达到100%,已实现预定目标;县城以上餐饮单位获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数比例达到84.84%,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比例达到57.87%;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监测范围比例达到100%;县城(含)以上城市市场、超市食品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比例达到79.67%,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比例达到58.33%;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完成98.2%;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98.99%,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3.13%,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比例98.76%,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比例达96.96%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