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城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努力消除“零就业家庭”;在农村采取低保渐退的机制,鼓励农村低保人员通过就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
根据我市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2010年年底前,市区60%以上、各县(市)30%以上的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总体就业要达到96%以上,“零就业家庭”要基本消除,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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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中,我市将做好“零就业家庭”的认定,对其中的失业人员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在证件上注明为“零就业家庭”。有关部门要对“零就业家庭”提供跟踪服务,落实专人对其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活动,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持证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和招收“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的单位,可享受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包括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
为鼓励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制定了低保渐退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对实现就业的农村低保人员,一年内原享受的低保救助金标准不变,一年后重新核定。农村低保家庭中处于劳动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也是此次重点帮扶对象。凡持有《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人员和招收这类人员的单位,可享受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样的就业援助政策。
年龄偏大、文化基础较低的农村低保人员,通过聘请具有一定技术或实践经验的人员,采取“以师带徒”等形式进行培训的,可与集中统一培训一样,参照有关政策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 (记者 陈里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