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我国首颗探月卫星“嫦娥一号”即将从西昌升空。围绕此带来的商机,宁波有不少人动起了注册“嫦娥一号”商标的脑筋。
昨天下午,笔者从几家商标事务所了解到,从“嫦娥一号”将要升空的消息发布以来,前来咨询和注册“嫦娥一号”商标的人着实不少。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数十人申请“嫦娥”商标。在这些商标中,最引大家关注的是“嫦娥一号”、 “嫦娥奔月”等文字组合。记者同时从国家商标局商标网站查询发现,全国已有100多人抢注这些涉月商标。
昨天,笔者和北仑的一名抢注者刘先生取得了联系。他说他以前曾注册过十多个商标,后来全部转让出去了,一个商标最多能赚十多万元,少的能赚几千元。
他将此当成一种投资来做,这次注册“嫦娥一号”也是为了投资。刘先生不但要注册“嫦娥一号”,并且还设想要把“嫦娥一号”的域名给申报下来。
随后,笔者又和一名来自慈溪的李先生取得联系。他称他想做一种饮料,想用“嫦娥一号”做商标。
“嫦娥一号”真的会被宁波人抢注成功吗?宁波天一商标事务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很难做出明确的结论。
据宁波市企业品牌保护协会副秘书长鲍忠芳介绍,在商标抢注方面,宁波人一直比较活跃,每当社会热点事件出现之时,就会出现一批人来抢注相应的商标。与此相对应的是,宁波还诞生了商标的职业炒家,专门研究《商标法》,选择有升值潜力、能被商家接受的商标进行投资。
另据鲍副秘书长分析,宁波人追逐热点事件抢注商标,说明市民投资商标意识显著增强。不过,如果只顾追逐热点事件,没有超前眼光、不顾及商标特有的文化内涵,就很难获得相应的回报。
有关律师对此表示,因为“嫦娥一号”属于国家资源,所以商标抢注成功的可能性并不大。对于其他一些涉月商标,有关部门也应该严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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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自然人不能申请商标
今年2月,国家商标总局发布了《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对自然人申请商标作了重大调整,纯自然人将不能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则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国家商标总局规定,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转让等事宜的,必须满足4个条件之一:一是个体工商户以负责人姓名申请;二是个人间合伙的,以全体合伙人姓名共同申请;三是农村承包经营户以承包合同签约人姓名申请;四是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姓名申请。此外,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以营业执照或登记文件核准的范围为限,或以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