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我市距离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又近了一步。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民对本月1日起实施的《温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反应热烈,目前已有1.2万余市区城镇居民前往所在社区登记申报,8800余人完成了参保手续,其中105位参保者享受了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作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医保体系的补充,此次按《试行办法》可申报参保的对象为市区非农户籍尚未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含在校生)的非从业人员。城镇居民参保后,每人每年只要缴纳450元,就可享受最高近4万元的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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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持《残疾人特困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等级为一、二级(限精神、肢体、智力)的居民,参保时个人是不用缴费的,由财政全额补助。目前已参保的8800余人中,残疾人约有6000人。
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协助参保居民支付住院费用为主,像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等产生的医疗费用,共有6类情形是须由参保对象自己承担的。作为居民医保实施的第一年,今年居民参保报名时间截止于本月25日,保险已从10月1日开始运行。今后,居民医保年度为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保险费用结算也以此时间段为准。(记者 潘秀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