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25日启动以来,目前已取得了积极的阶段性成果。这是记者今天上午从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冯灿校介绍,一个多月来,专项整治的12项“100%”目标正稳步推进,整治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列入生产许可证取证要求的19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证率达到80%以上;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率,县城以上进点屠宰率100%,乡镇进点屠宰率93.7%;餐饮经营单位2834家,持证率93.2%;9月份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99.94%,生猪“瘦肉精”抽检合格率100%,渔业产品检测合格率为98.9%;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100%。
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阶段成效新闻发布会通报材料
8月24日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以来,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3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特别是质监、农林、海洋与渔业、工商、卫生、药监、检验检疫、经贸等部门牵头开展了生产加工食品、农产品、渔业产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业食品、药品、进出口产品、猪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等九个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各个领域的监管均已取得初步成果。
一、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
由质监部门牵头组织,重点开展了对即食水产品、糕点月饼、饮用水、豆制品、豆芽等行业进行了整治。共检查生产加工企业(作坊)799家,立案查处案件82起,当场处罚案件2起,涉案货值金额41.72万元。停产整顿企业(作坊)8家,关闭小作坊65家;关闭2家饮用水企业、扣证整顿10家,销毁非食用级饮水桶及一次性食用桶2000余只,督促企业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纯净水706桶;对普陀展茅鱿鱼加工园区的73家鱿鱼加工户进行分类指导和整治,现通过QS取证或现场考核42家,至11月底还有12家可以通过,其余加工户将作为其它企业的加工点。对嵊泗县30家虾皮加工户进行整治,关闭26家,其余4家组建公司。截至目前,全市列入生产许可证取证要求的19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取证126家,通过现场核查31家,取证率达到80%以上;170家食品生产小作坊中有150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且大部分的生产企业都建立了质量档案,企业监督管理不断规范。
二、农产品整治:
由农林部门牵头组织,加大了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测,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专项检查,检查了蔬菜、水果、水稻、茶叶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情况和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苏丹红、禁用兽药等化学物质的情况,9月份蔬菜农残检测1629个样品,合格率99.94%,生猪“瘦肉精”抽检110个样品,合格率100%,抽检兽药、饲料经营单位11家,抽检兽药样品10份,饲料样品10份,查处案件4起,涉案金额3000元,处罚款6436元。
三、渔业产品整治:
由海洋与渔业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对养殖生产记录和无公害产地的检查、对我市2个水产品批发市场的检查,以及对初级水产品的药残监测。检查发现,这2个批发市场未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交易的水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目前2个批发市场正在整改。经对大黄鱼、真鲷、美国红鱼、鲈鱼、对虾、贝类、海捕虾共92个养殖、捕捞产品的样品检测,合格率为98.9%。
四、流通领域商品整治:
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核对、电话查答等办法,对涉及食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资格进行拉网式审核,核查13317家经营户,清理存在有照无证、有证无照、证照过期、登记事项与实际不符各类问题主体510家。统一出台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建档备查制度、商品质量明示制度、不合格商品处理制度和消费安全承诺制度”五项销售者自律制度,并统一批发商、零售商和问题商品处理台账格式。全市共规范指导销售户6144家,售后服务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同时,加强食品市场监管,查获35吨包装上没有QS认证标志的大米、22台翻新电视机、2720瓶假冒青岛啤酒,销毁不合格食品1363公斤,依法处理5条违法广告。
五、餐饮业食品整治:
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重点加强对渔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及渔(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饮店、小吃店等食品卫生监督,共监督检查1082家单位,整治重点区域25个,查处违法案件12起,罚没款1.4万元;查处无证单位44家;29家量化分级达不到“C”级标准的单位签订了限期整改承诺书,已有6家单位经过整改后合格。目前我市共有餐饮经营单位2834家,持证单位2640家,持证率93.2%,其中县城以上餐饮业持证单位共有1782家,无证单位151家,持证率91.53%。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中型餐饮单位中达到100%,小型单位达到44.1%,有力的提高了餐饮业的食品卫生水平;制定并发放了3000份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全市对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添加剂、食用油等重点产品的溯源率已达到70%以上,有效遏制了使用违法原料加工食品的现象。
六、药品整治:
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全方位、多环节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管等环节进行集中整治,共检查各类涉药企业361家(次);全面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共计品种为13个;全面完成对辖区内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修订工作的核查工作,共检查70个品种,常年生产品种15个;加强对注射剂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向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派驻监督员2名,进一步保障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规范生产;对2家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和8家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家,检查覆盖率均为100%。专项整治中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的61起,其中立案12起,涉及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的5起,共涉案货值金额7.65万元,罚款金额8.6万元。
七、进出口商品整治:
由检验检疫部门牵头组织,对辖区内105家食品卫生注册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检查,对输美注册资格重新确认,注销2家资格失效企业,对12家企业采取了暂停相关产品或所有水产品的出口报检资格;开展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认证有效性检查,发现1家玩具、鞋类生产企业体系运行失效;开展对玩具出口企业的拉网式检查,对一家出口玩具企业吊销出口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出口水产品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完善了备案管理制度和供货证明的核销办法,确保养殖产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实施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加施检验检疫标志工作,指定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检验检疫标志的申领、发放、核销、统计等具体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出口食品的检验监管,尤其对在舟山口岸报关、外口岸转关出口的水产品,实施产地检验结合口岸稽查的管理模式,以强化出口水产品的监管力度。随机抽取5批次敏感出口产品实施突击检查(其中包括4批次水产品和1批次玩具),查获2批次产品存在较大问题;对1家出口水产企业实施突击检查时,发现企业报检数量与实际生产备货数量不符,不如实申报,逃避检验,涉案货值为53600美元,对该企业予以罚款人民币42000的行政处罚;另有1家出口水产企业在出口水产品中夹带样品,逃避检验,予以立案查处。
八、猪肉商品整治:
由经贸部门牵头组织,按照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设置要求、生产条件,对全市19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整顿和公示。从检查情况看,县级以上都建立了中心定点屠宰企业,并基本符合《猪屠宰分割车间设计规范》和《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鲜冻、片猪肉》和《分割瘦肉》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能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对集贸市场、超市、建筑工地以及学校食堂、学校和旅游景区周边的酒店、饭店等场所也进行了执法检查,整治重点区域29个,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9家(次),总体情况良好,无重大安全隐危。目前,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率,县城以上进点屠宰率100%,乡镇进点屠宰率93.7%。
从前阶段的整治行动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政府重视。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0月9日,王忠志副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专题听取九个主要工作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作进一步的工作部署,推动了全市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二是部门合作。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上述九个部门为主的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督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各单位分别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保障了行动的统一有序。各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行动也频频开展,如9月25日,市工商局、质监局联合检查流通领域3C强制性认证产品;9月26-27日,舟山检验检疫局会同工商部门对定海、普陀二地11家单位的进口商品进行联合执法检查;9月29日,质监、工商、卫生、农林、经贸、药监、检验检疫、市场、供销社九个部门分四组联合开展集中统一执法行动,形成了执法合力。三是执法有力。为凸现工作成效,各执法部门采取在“零点”、“晨间”、“夜间”“休息日”等时段开展执法行动,保持了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全市质监、工商、卫生、农林、经贸、药监、检验检疫、市场、供销社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检查各类企业、经营户、市场6000多家,查处各类案件145起,取缔无照经营98家,注销营业执照9家,停产整顿企业(作坊)8家,关闭小作坊65家,暂停12家企业出口报检资格,涉案货值近百万元。四是全面推进。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利用四个月时间,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商贸流通、餐饮消费直至进出口等领域全面开展,历时长,覆盖面广,参与部门多,是一场特殊时期的特殊战役。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必将为我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