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湖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在嵊泗菜园开发某一住宅小区时,向嵊泗县有关部门预先设定的一个银行账户存入了20万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至此,该县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正式启动。
据介绍,近几年来,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嵊泗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较往年已有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建筑行业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还是时有发生,且在所有劳动监察案件中占了绝对的比重。尤其今年4至5月份,在洋山沈家湾某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了两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产生的群发案件,涉案人员达250余名,涉及金额58.72万元。
为了最大限度地杜绝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嵊泗县劳动保障局和建设局对照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欠薪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进行反复商讨,并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由近日出台了《关于建立嵊泗县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后,嵊泗县相关管理部门强制要求建筑企业,在预先设定的一个账户存入工资保障金,资金的数额以建筑工程款的多少而定,具体为,工程款在500万元以内(包括500万元)的,按工程款的2%比例存入这一账户,工程款超过500万元部分以1%存入。保障金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同时规定,保障金由建筑单位支付,如果建筑单位暂时无钱支付,则由建设单位垫付。嵊泗县劳动保障部门一负责人表示,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无疑给建筑行业欠薪设置“紧箍咒”。他说,当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时候,可以用这笔保障金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从而遏制建筑行业欠薪现象。
目前,嵊泗县劳动保障局已会同建设局,对全县在建工程展开调查,督促建筑单位及时交付工资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