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新电视机”你敢买吗》后续报道
旧电视机换上新外壳后,当作新电视机卖掉,消费者如坠云里雾里。如何才能规范这个行业,让消费者获得真实的信息?记者从嘉兴物资调剂(旧货)市场获悉,从今天开始,所有旧家电包括电视机必须贴上旧货标识才能销售,出该市场大门时,保安将严格检查。
贴上旧货标识出市场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文的有关规定,对出售的旧货商品要统一在商品明显部位张贴旧货标识。”嘉兴物资调剂(旧货)市场副总经理阮茂定告诉记者,今年2月份,市场曾经分发给旧家电经营户旧货标识,要求他们在商品上进行张贴,开始效果明显,但是一段时间过后,又恢复如初。“这次情况不一样,我们采取的是强制性措施,今天起旧家电出门都有保安检查,一旦发现没有标识,将对他们进行严厉处罚。”记者看到,该标识整体造型是圆形,上面写着“刮开涂层或拨打电话010-85285299或上网查询”字样,底部还用较大的字体印制着“中国防伪网”五个字。
不过阮茂定也有自己的忧虑,作为市场的负责人,他也不能把握这样的拼装翻新电视机是否合法。毕竟,给了非法拼装电视机发通行证,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我们曾经到周边市场,如浙江旧货市场、绍兴旧货市场和宁波南门旧货市场进行走访,发现也都有这样的拼装电视机销售。”阮茂定认为,在国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之前,作为旧货市场,从规范角度考虑,也只能做到这一步。
工商重点查商标侵权
在市场自身整顿的同时,工商部门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昨天下午,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晚报报道的“方明调剂商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在现场,工商人员当场查封了一些旧显像管和全新电路板等零配件。经营户已被带至相关部门录口供。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我们来说,将顺藤摸瓜,严查这家经营户贴在电视机上的商标标志,以及印制着“三洋金品”的外包装箱从何而来,一旦查实,就能够以‘商标侵权’案件进行处罚。”开发区工商分局副局长房世忠说,今年初以来,工商部门已经查封了两家类似的拼装电视机店,均涉嫌假冒品牌。据了解,工商部门的职权范围是流通领域,在生产领域则划归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5年,国家质监总局、发改委等八部门曾联合发布公告称,从2005年11月1日开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收集(包括收购)、贮存、处置废旧显像管(阴极射线管)的经营活动,禁止使用废旧玻璃壳翻新加工再生显像管并拼装电视机进行销售。“然而,如何鉴定为废旧玻璃壳翻新加工成的再生显像管,需要一系列复杂的程序,而且没有统一的标准,缺乏可操作性。”业内人士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报废电子产品统一回收”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从而约束住这个日益“蓬勃”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