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9日讯
这起杀人案缘于一段婚外情。
45岁的陈某和29岁的阿梅,是临安老乡。后来,阿梅嫁到余杭。三年前,阿梅回到娘家,在陈某的小饭店当服务员。
两人的地下情低调进行,在亲友面前都没有流露。检察官出示的证据说,他们的婚外情只有一家宾馆的服务员和一个房东知道——两人曾在宾馆开房和租房同居。
纸总是包不住火的。时间久了,陈妻有所察觉,她去阿梅的娘家闹过两次,还把这件事告诉了阿梅的丈夫。两对夫妻从此吵架不断。陈和妻子写了离婚协议书,后被女儿撕掉。
陈和阿梅的事在邻居中传得沸沸扬扬。
7月13日中午,两人在临安一出租房约会,喝了不少酒。之后,陈勒死了阿梅。陈交代,他是和阿梅说好的,殉情——先帮阿梅勒颈自杀,然后他跟着自杀。但阿梅死后,他忽然不想死了。主动打110自首。
杭州市中级法院认为,陈某和阿梅因婚外情受到较大社会压力有多个证人证明,但殉情一说没有证据印证。
法院一审判决,陈××犯故意杀人罪,鉴于其自首,有悔罪表现,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