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9日讯
今天上午,全省“三电”专项斗争工作现场会在我市举行。记者从现场会上获悉,自今年6月份以来,嘉兴市共破获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刑事、治安案件528起,刑拘、逮捕、劳教和治安处罚“三电”违法犯罪嫌疑人287名,缴获“三电”设施总价值106.5万元。目前,嘉兴市“三电”单位已投入1500余万元用于“三电”技防、物防设施的安装、更换和升级改造。今年1至9月,全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26.7%,其中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6至10月,破坏“三电”设施案件比前5个月下降42.6%。
记者同时获悉,为提高嘉兴市变电所、供电营业所、电力电线铁塔、变压器、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嘉兴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电力设施物防、技防建设工作:
年底前110千伏以上变电所电子围栏报警器安装率达到100%;供电营业所电子围栏等安防报警器安装率达到30%以上。200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新建、改建的变压器必须安装防盗锁等防盗设施,加快现有农村变压器安装防盗设施的工作步伐。年底前农村变压器安装防盗锁等防盗设施的比率达到15%以上;2008年底前,比率达到50%以上;2009年底前,全部完成。
年底前电力线路铁塔6米以下塔身范围内原有的螺帽、螺栓将被更换,加装新型止退型螺帽或防盗螺栓比例达到30%以上;2008年底前,更换、加装率达到80%以上;2009年底前全部完成。
试点推广电力低压线路技防报警装置,逐步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年底前各县(市、区)电力低压线路安装断电报警器不少于50套。同时,决定在海宁市许村镇进行电力低压线路断电报警器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网试点工作。2009年底前,各县(市、区)所有乡镇全部实现电力低压线路断电报警器与公安机关联网。
另外,我市将进一步做好“三电”专项斗争奖励。市公安局和相关“三电”企事业单位已联合制定出台了以奖励匿名举报人为重点的“三电”专项斗争奖励办法,明确规定根据“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对举报人或单位、破案和协助破案有功单位和人员,根据案值给予1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奖励,并对市级“三电”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分别给予10000元和1000元的奖励。目前,全市查实举报案件26起,奖励举报人和单位40名(个),奖励金额32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