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以来,全省各地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成立了农产品整治组,并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分解落实整治任务。省农业厅专门抽调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各地农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紧紧围绕四项整治目标,强化源头管理,突出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集中整治。总体上看,全省整治行动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突出农业生产主体,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记录,规范生产行为。省农业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的通知》,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认证农产品获证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建立生产记录。各地组织开展了农产品生产记录专项检查,指导和督促农业生产主体建立和完善生产记录。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开展了水产养殖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养殖证、养殖日志等情况。目前,全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记录建立率达82.5%,健康养殖示范场等水产基地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建档率达95.7%,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制度逐步推行并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是突出农业投入品源头,严厉打击甲胺磷、“瘦肉精”等违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全省农业部门组织开展了“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对30多个县(市、区)进行暗访,发现了一批违法案件,近期正在重点督办。各级渔业部门组织开展了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苗种生产单位和养殖场使用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已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83个,抽检农药、兽药等投入品403批次,收缴甲胺磷等高毒农药630公斤,查处禁用兽药572公斤、“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3000公斤,农业投入品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三是突出认证农产品整治,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各级农业部门共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获证企业1484家、产品1860个,检查覆盖面达50%。省农业厅组织6个检查组对湖州、绍兴等6个市22个县(市、区)47家认证农产品企业和销售市场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认证管理有效、生产经营规范、产品质量安全、包装标识合法,认证工作成效明显。全省抽检认证农产品715批次,合格率99.2%,认证农产品质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我省农产品认证工作得到了农业部专项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四是突出市场规范,加强县城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全省确定了59个县城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第一批市场监测范围,其中,12个市场列为全国大中城市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根据省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农业厅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对杭州市蔬菜公司三里亭分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各级农业、工商等部门也先后组织开展了批发市场专项整治,监督建立和落实“四有”制度,完善内部质量控制机制。12个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已100%纳入监测范围。
五是突出农产品质量监控,加强农产品生产、销售环节质量检测。各地以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场)等为重点,严厉查处种植、养殖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化学物质和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等行为。截至10月16日,全省已抽检各类农产品5.06万批次,经快速定性检测,平均合格率99.3%。省级监督抽查农产品3504批次,平均合格率97.2%,其中,蔬菜合格率95.3%,畜禽98.2%,茶叶100%,食用笋93.3%,水产品100%。(省农产品整治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