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路桥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农村问题食品处置的管理办法开始试行,这也是全国第一个比较系统、全面地规范农村问题食品的管理办法。
该办法从农村食品安全实际出发,在总结近年来处置问题食品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而制定,旨在有效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办法对问题食品作了界定,明确了危害调查评估和认定机构,对问题食品予警、退市、召回、销毁等各环节的处置作了程序性规定,并明确了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在处置中的职责。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