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舟山市质监系统把“二豆”整治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采取定数量布局、定政策激励、定规范要求、定时间进度的“四定举措”,加强对全市豆制品、豆芽产品的专项整治,着力提升海岛“二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因地制宜,一岛一策,定数量布局。舟山市下属二区二县,千人以上岛屿有22个。按照岛屿的人口分布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二豆”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分布。对于豆制品:定海区帮促3家、普陀区帮促2家、岱山县帮促2家、嵊泗县帮促1家生产企业获取“QS”证书,关闭建成区内其它所有小作坊;非建成区内规范若干家作坊按要求生产;5万人以上的岛屿,扶持1家企业市场准入,或规范2-3家作坊按要求生产,并限区域销售,其余小作坊关停并转;2万以下5千人以上的岛屿规范1-2家作坊,5千以下1千人以上的岛屿视情规范1家作坊,销售范围为各自岛屿,其余小作坊关停并转;中国佛教名山普陀山镇,规范1家作坊,确保素斋供应。对于豆芽产品:按照上述布局,在舟山本岛扶持1家规模化生产企业。海岛片:定海区17家加工作坊规范保留为5家;普陀区25家规范保留为9家;岱山县11家规范保留为5家;嵊泗县12家规范保留为6家。
二是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定政策激励。在确定数量布局后,积极与各级政府进行沟通,并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统一整治策略,加大了对整治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区先后成立了“二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还转发了由质监部门制定的整治工作方案。二是政府提供工业园区进行集中建设。普陀区政府率先在经济开发区专门划拨10亩土地建设食品工业园区;岱山县在经济开发区征用10亩土地建设符合QS发证要求的规模化豆制品生产企业;定海区政府由分管区长二次召集土管、发改、卫生、环保、食监、质监等部门,专题研究在工业园区单划土地规划食品工业区。三是政府出台物质扶持政策。普陀区政府对进入食品工业园区生产的豆制品加工企业免配套费、三年内贷款贴息、市场摊位费减半收取、新建化验室资金补助以及房租、水电、排污等费用优惠;岱山县政府下拨“两豆”整治专项工作经费,对规模企业在征地、城建、环保、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嵊泗县政府根据生产加工企业整改的投资规模,一次性给予适当补贴。舟山市委、市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带队到豆制品生产龙头企业进行走访,并下拨一定的扶持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三是抓住龙头,分流作坊,定规范要求。舟山市局实施了龙头带动、整合发展、引导转换三步并进的举措,大力扶持有实力的加工户带头建设规范化的豆制品生产企业,整合有意愿的加工户合作建设,规范有发展意向的加工户规范生产行为,引导无实力的加工户转换为经销户。目前,全市已建立或正在建立8家生产企业,其中1家企业获取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市146家豆制品作坊已整合为79家;26家小作坊成为生产企业的销售户;有些停业后的小作坊,积极帮助其寻找就业机会,部分已自谋出路。在整治过程中,为保证整治质量,对要求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考核;对加工作坊,结合舟山实际,配套制订了《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加工作坊规范》,对5万人以上岛屿、2万以下5千以上岛屿、5千以下1千以上岛屿的加工作坊分别制定规范要求。对于豆芽产品,从提高质量水平的角度出发,督促加工作坊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无公害豆芽 第1部分:生产技术规程》,对生产场地、从业人员、生产设备、生产用水、制发要求等进行规范;对重点扶持的一家企业,指导其参照《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投入35万元用于技改,大大提高了内部质量管理水平。
四是强势监督,落实责任,定时间进度。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制订时间进度表,定人定片定时间,将整治的数量、要求下发到各县区质监局,要求建成区内未取得QS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豆制品作坊一律于今年11月底前关闭,非建成区规范保留的豆制品作坊一律于今年11月底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其余限期关闭。同时,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对进度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行为。今年以来,全市质监系统共巡查豆制品小作坊450人次。同时,针对豆制品晚上加工、白天销售的特点,组织了多次的“零点”行动,在午夜时分对小作坊开展突击检查,保持了高压监管态势。其中一家较大的豆制品作坊滥用添加剂,按照《特别规定》给予停产整顿,限期关闭,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三是与工商、卫生等部门一起,加强对供、销、消费环节的全程监管,形成市场倒逼机制,督促引导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餐饮企业购买具有资质条件的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的豆制品,与生产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并主动索要票证,建立购销登记台帐,建立豆制品定点采购制度,确保豆制品质量安全卫生。 (舟山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