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身患糖尿病的少妇杨某得了妇科病,到医院治病,两家粗心的医院未对其化验,就给她连续注射了六天葡萄糖,导致杨某出现糖尿病急性并发症最终昏迷致死的悲剧。日前,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鳌江某卫生院与平阳某医院分别赔偿杨某家属23万余元和17万余元。
去年11月18日,杨某因妇科病到鳌江镇某卫生院就诊,经B超检查,被诊断为“子宫内膜增殖症”,在治疗的4天里,该院没有对杨某进行常规的血液、尿液等生化检查,就连续使用了5%葡萄糖注射液和地塞米松对其进行治疗。11月23日下午,杨某因症状加重转院到平阳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当日被继续使用10%葡萄糖注射液进行治疗。11月24日凌晨3时,杨某出现尿意频繁、胡言乱语等症状,凌晨6时神志模糊,该院立即将其转送上级医院,但杨某在转院途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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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杨某家属向平阳法院起诉。法院审理认为,由于两被告的医疗过错共同构成导致杨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杨某自身存在生殖道炎症性疾病,是造成杨某死亡的次要原因,但就两被告医疗过错程度而言,鳌江镇某卫生院负主要责任,平阳县某医院负次要责任。(袁寿省 方忠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