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钥匙的廉租房住户。 新华社
浙江在线11月02日讯
针对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较大的现状,浙江省政府1日与所辖11个市政府签订“军令状”,确认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任务的量化指标:在2008年度,浙江省廉租住房将保障1.1151万户,经济适用房新开工313.1万平方米。其中,杭州市2008年度廉租住房将保障3254户,经济适用房新开工135万平方米;宁波市廉租住房将保障3000户,经济适用房新开工30万平方米。
据悉,依照相关标准,未来3年我省大约有3.36万户左右将从廉租房政策中受益。与此同时,杭州市相关部门也正在重新制定廉租房管理办法。新政策将把廉租房的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将有更多的住房困难户从中受益。
一个月房租12.5元
比买只鸡还便宜
近日,2007年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第一次实物配租工作结束,分到房子的住户们陆续搬进了新居。
61岁的王福元就是其中一位。
昨天,房子分配在朝晖六区9幢的他兴冲冲地跑去银行办卡,这样,每个月的房租就直接从卡里面扣,不用每个月都跑去银行交了。
说起自己现在住的房子,61岁的王福元兴奋得跟孩子似的,摆个手势说,“一个月12块5毛的房租啊,买只鸡都不够啊。”
“这不单单是给了我们一个房子,是给了我们一个家啊。”他告诉记者说,“不止我一个人这么说,大家(指和他们做街坊的廉租户们)都这么说。刚住进来那一阵子,大家开心得都跟过节似的。”
他说,自己一辈子都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这回终于安定下来了。
王福元说,自己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脚一直不好。
年轻时他从厂里辞积,想自己干点事业,但时运不济,最后只能靠给人做做临时工糊口。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他的瘸腿逐渐成为他找工作最大的障碍,体力活吃不消,技术活因为他残疾,没人愿意招收,上了50岁之后,王福元基本处在失业状态。
年纪越来越大,他的经济状况也越来越差。住处也越来越远离市中心,什么三堡、七堡,更远的地方都住过。房间大多阴暗潮湿,夏天热冬天冷,卫生条件差。
“租别人的房子,最难受的是得看别人的脸色。”王福元说,因为自己工作难找,没有经济来源,有时候连一个月三百块钱的房租都交不起,只好硬着头皮跟房东去商量,能拖几天是几天。
“时间长了,周围人看我的眼光就不一样了。”他说,这几年,他真是又受罪又受气,不过也没办法,因为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找别的出路了。
2005年,王福元办了残疾证,领了低保证,接受了政府补助,每个月还领住房补贴。最近,他又搬进了位于朝晖的新居。
王福元带着记者在他居住面积20多平方米的新家转了一下。
一室一厅,加个小天井的房子被他整理得干干净净,墙上贴着中医的人体脉络图,书架上放的也尽是有关中医的书。
他觉得政府这么照顾他,他该为政府做点贡献。他父亲是学中医的,自己从小对中医比较熟悉,不过之前没深入研究过,三年前,他决定潜心研究中医,希望能做出些成果,回报社会。
“人家喜欢打牌、搓麻将,我什么都不玩。”他说,他一有空,就看中医的书,每到周末,就带着一个馒头一壶水,一整天都待在新华书店看书。
“现在的书太贵,买不起,只好去书店看。”他说,最近他研制出了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的药方,他愿意免费贡献给政府,为病人解除疾苦。
和王福元等人分到房子不同,41岁的李伟萍(化名)因为年龄没到,获得的是每个月550元钱的租金补贴。
单身母亲李伟萍带着13岁的儿子一直与父母挤在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屋子里。当听说可以申请廉租房的时候,她马上就申请了。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因为她年龄还不到50周岁,按规定只能享受租金补贴而不能享受实物配租。拿到补贴,她和儿子松了一口气。
廉租房政策目标“应保尽保”
记者从杭州市房改办了解到,为期两个月的2007年市区廉租住房第一次实物配租工作于近日结束。本次共配租76户,总配租建筑面积2786.01平方米。
像王福元这样享受实物分配的低保户,每人的标准是22平方米居住面积,每平方米租金0.6元一个月(超过部分按相关标准收费)。
这一期分配的房子分布在朝晖六区、七区,翠苑一区,三里新城等小区,还有三墩附近的都市水乡等。
实物配租是廉租住房政策的一种配租方式,还有一种就是像李伟萍这样享受租金配租的。
这类人享受每人每月补贴每平方米20元钱,其中单人最高补助440元、两人550元、三人660元。李伟萍和她儿子两人是享受最高补助的家庭。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杭州市市区廉租房管理试行办法》从2001年开始实施,为经济、住房“双困”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开始实施配租。
2006年,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杭州市开展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调查工作,在基本掌握了目前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的基础上,杭州市起草了《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再次放宽配租条件,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降低实物配租的门槛。
截止到今年9月底,杭州市共发放廉租住房配租资格证1208张,租金核减累计1266户。
未来三年3.36万户家庭将住上廉租房
杭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期省里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杭州市的政策正在进行讨论修改原有的一些规定,最快预计将在年内出台。
“受益群体将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他说,但“低收入”的标准到底是多少,相关部门正在讨论。
他说,新办法正式实施后,在原廉租房的标准上扩大后实现实物配租率95%,租金配租率95%。“总之,将有更多家庭受益。”
记者获悉,近日,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08年到2010年,我省基本实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基本完成现有旧住宅区的综合改造,多渠道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按照上述要求,明年起的未来3年,我省每年将保障廉租住房家庭至少1万户以上;每年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至少300万平方米以上。同时《意见》规定,廉租住房不搞“终身制”;预计未来三年约有3.36万户家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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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优先安排经济房
廉租房建设用地
针对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较大的现状,浙江省政府1日与所辖11个市政府签订“军令状”,确认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任务的量化指标:在2008年度,浙江省廉租住房将保障1.1151万户,经济适用房新开工313.1万平方米。
其中,杭州市2008年度廉租住房将保障3254户,经济适用房新开工135万平方米;宁波市廉租住房将保障3000户,经济适用房新开工30万平方米。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从2008年起,省政府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列入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省政府对工作不力、政策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以及实施效果不明显的城市,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当前,城市住房建设与管理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在不断攀高的房价下,低收入家庭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还有18万多户。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在当天下午召开的全省城市住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各级政府。让每一个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这是政府最基本的责任,最基本的职能,最基本的公共服务。
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在编制申报年度建设项目和用地计划时,要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单独列出。其用地指标一般不低于居住用地的10%,实行行政划拨,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在下达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应优先保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需要。
据了解,按照新界定的标准测算,浙江全省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购房户约为14.9万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3万多户。浙江省政府计划在3年内分批完成这些家庭的住房保障任务。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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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条件及程序
据了解,目前杭州市民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
2、现住房条件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1平方米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指家庭每人占住房使用面积;
核定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户内人口包括:夫妻、子女以及同住一处的夫妻双方的父母亲;
家庭成员中属农业户口的配偶、子女纳入核定家庭人均使用面积的人口数。
3、经济条件
已领取由市各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困难)》的家庭。
符合条件的家庭只需到区民政局领取并填写一张廉租住房申请表,并将家庭实际居住人口的身份证、户口本、现有住房租赁证或产权证复印件、市各民政部门核发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困难) 》、夫妻双方及申请家庭人员所在单位是否解决住房或进行住房货币分配证明等相关材料交给区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租金配租、实物配租意见后,上交市房改办。市房改办会在收到审批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审批。
审核之后还有一道公示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在报纸和市房管局的官方网站上公示,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申请者就能拿到市房改办核发的《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或《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租金配租资格证》,等候配租。
省政府出台新的廉租房制度后,杭州市的廉租房政策将相应作出调整,“申请条件会进一步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