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7日讯
记者昨天从绍兴县房管局了解到,该县明年将开工建设1030套、约8万平方米面积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人才住房。到“十一五”期末,计划新建“三房”总量达1600余套。
根据该县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人才住房建设的意见》,明年开始,该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人才住房政策将略有调整。廉租房扩大了覆盖面,对象由城镇低保户扩大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今后5年内,廉租房的建设计划是200套,要求在经济适用房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范围仅限柯桥城区,明年初开工建设100套。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进一步规范,供应对象调整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才住房供应方式由销售变为租赁。经济适用房和人才住房的选址,除了柯桥外,增加了滨海和平水两个地方。其中人才住房明年初开工建设350套。
绍兴县房管局的同志解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虽同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但现阶段在具体操作中还是有区别的。其中,更加困难的,享受廉租房;条件稍好的,购买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