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6日讯
遂昌人张某因“挂牌”南方红豆杉引起自家房屋漏水,便举刀砍掉了南方红豆杉的部分枝桠。包括他本人在内,很多人都想不到,就这么一个举动,竟然也触犯了法律。
遂昌县西畈乡黄连坑村,有三棵被村民引以为豪的国家级保护植物——两棵红豆杉和一棵韭树。
这三棵挂牌的古树名木一字排开,相依着长在一处,村民张某的房屋就挨着牌号为浙KF4055的这棵南方红豆杉。时日渐长,一个劲猛长的南方红豆杉枝繁叶茂,部分枝叶延伸到张某的屋顶,每逢大雨,南方红豆杉便随着风雨一起肆虐,粗大的树枝在风中横扫张某的屋顶的瓦片,枝条将瓦片弄碎,吹落的树叶大量堆积在屋顶,以致屋顶瓦片排水不畅,泥土墙被水浸透,房屋开始漏水。这株名贵古树成了张某一家的难解心结。
今年6月初,一场大雨过后,面对这棵南方红豆杉再次“侵权”,张某夫妇商量后,决定将影响自己居住的这棵南方红豆杉进行一番“修理”。
架上梯子,扛着柴刀,张某噌噌几下就爬上了南方红豆杉,提起刀对“惹祸”的古树名木动手修剪。1个小时左右,他便把南方红豆杉靠近自家房屋的半边树的枝条给“修理”干净了。于是,名贵的南方红豆杉一下子成了“半秃头”。张某心想:“只要不把整株古树砍掉应该不算犯法,少了几根树枝,南方红豆杉照样能够继续生长。”
遂昌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前往西畈乡黄连坑村。经现场勘察,“挂牌”南方红豆杉一共被砍去8根枝桠,造成南方红豆杉部分毁坏。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调查确认系张某所为,6月19日,张某被遂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27日,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涉嫌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对此“伤害树木”案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