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6日讯
11月5日,经金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故意伤害自己母亲致死的张胜芳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家住金华兰溪市女埠街道下刘村的张胜芳由于家境贫困,到43岁时还打着“光棍”。分家后,他与母亲住在一起。早些时候,母子俩还相安无事,可自从母亲患了老年痴呆症后,张胜芳对她整天的嘀咕越来越厌烦。5月16日上午9时左右,张胜芳在分家所得的老屋门口砍柴时,其母前来寻找。张胜芳嫌其唠叨,就讲了几句。之后张胜芳回家发现母亲不在,遂怀疑母亲又出去讲自己的坏话,一股无名火突然冒了上来。此时,他母亲回来,张胜芳抬腿就朝她右大腿上踢了一脚。看到儿子打自己,老太太到大女儿那儿哭诉。过了一会儿,张胜芳的姐姐在村代销店里找到了他,争吵中说:“你要真有本领就把娘打死。”张胜芳越听越火,一边嘴里回了一句“打死就打死”,一边气冲冲跑回家。他看见母亲躺在堂前的太师椅上,就过去双手抓住母亲双肩的衣服,把她拎起来,转了个背朝地上一摔。可怜的母亲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跌倒在房内水泥地上,脑袋向水泥地撞去,后经村卫生所抢救无效于次日下午死亡。法医检验鉴定,被害人系后枕部着地致左硬膜下血肿脑组织挫伤,脑功能衰竭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