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各大媒体上,一则新闻引起广泛关注: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希望能征求一下社会各界意见。一时间,“带薪年休假”成了热门词。据网络调查显示,绝大部分人都支持这样一个规定,但也有一些人提出了几点疑问。
“十年划一档”是否合理
绝大多数网友希望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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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1年可带薪休假5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主要精神是:“工作满1年可休假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各方反馈 绝大多数网友表示支持
这则新闻引起广泛关注。截至昨天20时30分,新浪网出了一份调查结果:共有131868人参加“你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是否满意”的调查,其中,有92945人表示满意,占70.17%;有33403人表示不满意,还有5520人觉得不好说。
同时,共有38823人参加了腾讯网的调查问卷,其中,53.5%的人认为,黄金周不如带薪年休假科学;26.9%的人表示,怎么休,假期都保证不了;14.56%的认为,黄金周很好,希望维持现状;还有5.04%的人表示,他首先考虑的是在哪里上班,而不是带薪休假的问题。
网易专门就此话题做了个民意调查,截至昨天18时30分,有41000多人参与了投票。结果,投赞成票的有39542人,占总票数的95% ,只有1415人投了反对票,还有550人表示说不清楚。而在另一项“你认为目前的休假制度该如何调整”的调查中,24.02%的人要求实行带薪休假。
有网友认为,带薪年休假不仅是《劳动法》赋予职工的权利,其对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使职工得到更好的休息,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也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读者叶先生昨给早报发来邮件,认为这个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
虽说绝大多数网友希望“带薪年休假”规定尽早出台,但仍有不少网友对此心存疑问。
疑问一:“十年划一档”是否合理?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的征求意见稿,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嘉兴一位网友问:“那就是说,我工作9年和工作1年都是一样的,做10年和做19年是一样的,这样的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不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带薪休假的标准,是不是应该每5年一标准?比如“工龄1—5年是5天,6—10年是10天,11—15年是15天,16—20年以上是20天。”
疑问二:究竟是同一单位工龄还是积累工龄?
“带薪年休假”规定的草案中,刚开始写到的是“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后面又写到一个“积累工作”的概念,但这个积累工作又没有什么具体的解释。
有网友问:“什么叫连续工作?以前在一个单位,通过劳动部门调入另一个单位,工龄是连续计算的,这算是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吗?‘积累工作’又是什么意思?这些都应该说明白。”
疑问三:比以前的带薪假期少怎么办?
“我们公司的年休时间,都比现在这个政策规定的年休假要长,这可怎么办?”一位宁波网友说,他在一家外企工作,现在他们公司的规定是满一年休息7天,多1年加1天。“如果这个政策出台,公司文件会不会被废掉啊?”
疑问四:企业不执行的话怎么办?
“其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在不少大公司老早就有了,关键是私有小企业,国家用什么来管理保证这些政策得到执行?”不少网友发出这样的疑问。
网友们认为,如果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他们也可以放心大胆地去休假了。一定要对单位进行约束,不执行如何处置,否则又是纸上谈兵。“不要出台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后,又出现有用人单位每11个月把员工都解聘了,然后再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