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7日讯
一只被误称为“老鹰”的飞禽,连续3次袭击一个位于山坡上的养鸡场,用锋利的爪子抓死3只小鸡。结果正当“老鹰”欲叼着“战利品”飞走时,被养鸡场主人一把逮住了。听村民们说叼死小鸡的“老鹰”是保护动物时,养鸡场主人最终还是把“凶手”交给了绍兴林业部门。
“老鹰”叼小鸡的事发生在绍兴县王坛镇青坛村。该村村民董宝强在村子背后的山坡茶园里办了个三黄鸡养殖场,散放着2000多只三黄鸡。昨天下午3点多,一只“老鹰”突然光顾老董的养鸡场。“当时是看着它从树上俯冲下来的,速度很快,一下来就按住了一只小鸡的头部。”董宝强告诉记者,当时他正在鸡场里整理土地,看到这一情况马上跑过去把“老鹰”赶走了。
不过,“老鹰”并没有因此而飞远。据董宝强说,第一次赶走后,“老鹰”又飞来了两次,再次用爪子抓死了两只小鸡,每次前后间隔约10分钟。董宝强说,“老鹰”最后一次俯冲下来时,可能因连续3次俯冲后体力不支,嘴里叼着小鸡却怎么也飞不上去,最后就这样把它给抓住了。
3只小鸡在不到一个小时内被抓死,董宝强感到十分心痛。董宝强说,他本来想把抓到的这只“老鹰”做下酒菜的,可后来“老鹰”叼小鸡的事情村里许多人都知道了。有人说,这只“老鹰”是保护动物,吃不得。也有人说,这不是“老鹰”,看上去像岩鹭,不过也是国家保护动物,应该放生。董宝强最后一想,还是暂时把这只叼死小鸡的“凶手”关起来,交给林业部门进行处理。
昨天下午,记者跟随绍兴县林业局林政科有关人员一起来到董宝强的养鸡场。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看了被董宝强关着的“凶手”后认为它属于鸟类中的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绍兴山区应该是比较常见,在民间俗称“叼鸡豹”,体形虽小但较为凶猛。由于这只隼在叼小鸡时头部有点受伤,昨天绍兴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将它交到了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等这只隼养好伤后,将把它送到百鸟乐园进行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