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7日讯
凭着对方的几条短信,头脑发热的绍兴任某自以为找到了大学的“梦中情人”。此后,任某对“梦中情人”提出的要求是有求必应,先后多次向对方汇款3.4万元。让任某没想到的是,对方事实上却是一个大男人,目的就是为了骗取他的钱财。日前,绍兴诸暨市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詹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詹某是绍兴诸暨市山下湖镇人,2006年6月底,詹某在上网时看到这样一条信息:任某在寻找大学女同学陈某,并在网页上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詹某很快意识到,任某和这名大学女同学关系肯定不一般,何不利用一下这条信息,说不定还会有意外的收获。于是,詹某向这个手机号码发了一条短信,称自己便是任某要寻找的大学女同学陈某,并关切地询问任某的近况。此外,詹某还根据任某在网上留下的有关信息,编造了几条巧妙的短信,任某更是信以为真。
对于任某来说,在时隔三年后,居然还能通过网络收到大学“梦中情人”的短信,这无异于琼瑶小说的情节发生在自己身上。此后,双方一直通过手机短信联系,并很快就建立了所谓的恋爱关系。詹某见时机差不多了,便开始编造谎言提出各种要求。“我最近做了点生意,亏了不少钱,能不能先借我点钱缓一下。”詹某变着法子向任某要钱。任某有求必应,数次向詹某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内汇钱,从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一年时间内,任某给“梦中情人”汇款累计达3.4万元。
任某花销上的异常举动引起了父亲的注意,任父很快就发现了一些不对劲:自己的儿子在谈恋爱,但对方为什么一直只是短信联系,而且还频频向儿子要钱。于是,任父提出要见见这位未来的“媳妇”,不料几次电话打过去,对方就是不肯接,而是一再要求短信联系。奇怪的行为引起了任父更大的怀疑,经过多方打听,任父终于发现原来这个手机机主竟然是个男子。之后,任家迅速向警方报案,随后詹某很快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