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8日讯
身价千万的大富翁,在逃的杀人犯罪嫌疑人,谁也不会把两者联系在一起。然而,在义乌商圈,这几天却传出了这样一个惊人的消息——一位身价千万的贸易公司老板,真实身份却是河南一个在逃18年的杀人犯罪嫌疑人。
不久前,河南警方千里追凶,在贸易公司的门口将其抓获。面对突然出现的警察,他说:“早就知道有这一天了。”
因爱生恨他对女友家人痛下杀手
1989年,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顺和办事处马堰村23岁的阮军经人介绍认识了同乡姑娘李玲,二人一见钟情,并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然而在同年12月的一天夜里,阮军因为盗窃耕牛被警方抓获,深思熟虑后,李玲决定和阮军分手。
得知女友要和自己分手,失去理性的阮军在几次和女友商量和好未果的情况下动了杀机。1990年7月7日凌晨,阮军手持借来的双管猎枪偷偷来到李玲家。当时,李玲的母亲听到院子里有响声,开门看到一条黑影就大呼“抓贼”。阮军急忙跑到屋檐下,对着窗户内的人影连开两枪后翻墙逃跑。第二天早上他才得知杀死了女友的哥哥。
隐姓埋名杀人凶手成老板
自知罪孽深重的阮军连夜逃亡,白天躲在庄稼地里,夜黑了才敢出来行走,饿了吃点随身带的干粮,干粮吃完了就讨饭为生。就这样,阮军一路逃到开封,并花钱办了一个开封的身份证,改名为耿强,在路边摆摊修鞋谋生。
回忆起那段逃亡的日子,阮军说就像做贼一样,一见到警察和听到警笛,就条件反射一样慌忙躲藏,怕被人认出来,整天恍恍惚惚,日子过得很凄惨。
在开封流浪两年后,阮军逃到了义乌,与人合伙做起了小商品批发生意。因为自知身份特殊,阮军为人低调,总是低头拼命干活,不愿与人多交流。阮军常常凌晨3点多钟就起床干活,天刚蒙蒙亮就推着三轮车送货。由于害怕暴露自己的身份,阮军从来不敢缺斤少两,有时碰到客人没零钱,他索性就不要了。然而就是这份“低调”却慢慢地赢得了周围人们对他的信任,很快生意越做越大。不久,阮军开办了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经过几年努力,他成为了一个资产上千万元的老板。尽管如此,阮军心里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所以,身为千万富翁的他依然非常低调,从不抛头露面。
千里追击低调富翁露原形
自从李玲的哥哥被杀后,18年来河南警方一直在不间断地搜寻阮军的下落。今年4月份,警方获得一条重要线索:阮军已经改名为耿强在开封生活。于是警方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赶赴开封,排除了其他可疑人员后,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已将户口迁至义乌的耿强。
“说实话,当时也不能马上确定这个老板就是那个杀人犯。”当时参与调查的义乌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于是,河南追踪至义乌的民警悄悄地给耿强拍了张照片,并传回当地公安局核实。很快,消息确认。8月15日上午9时,逃亡了整整18年的阮军最终被警方逮捕。面对警方的询问,对18年前的杀人事实,阮军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18年前的案子为何没过追诉期?
曾经有类似的案例,一些人在犯罪后没有被司法机关发现,由于过了追诉期,就不再被追诉。那么在这个案件中阮军逃亡18年后为什么还会被逮捕?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六合律师事务所姚建彪律师。
姚律师解释:按照法律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经过5年就不再进行追诉;法定最高刑在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经过10年就不再进行追诉;法定最高刑在10年以上的,经过15年就不再追诉;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过20年就不再追诉。但法律也存在追诉时效中断的情况。比如,侦查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追诉时效就中断。
通俗地讲,如果是侦查机关没有立案侦查的案件,比如犯罪而未被发现的,过了追诉期就不需要被追诉。如果是侦查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只要罪犯没有归案,诉讼时效就会永远延迟下去。阮军的案子就属于这一类。所以即使他逃亡了18年仍然要接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