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8日讯
一方是国家全力扶持重点保障稳定供应的生猪养殖业,一方是造福子孙的基础设施工程。由于施工期间的噪声,让双方产生了矛盾,日前走上了法庭。
据了解,原告平阳某农牧经贸公司是省商品猪生产、养殖基地,是平阳及附近县、市农民养猪专业户崽猪繁育和供应基地,生猪存栏数长期保持3000头以上。原告诉称,从2005年开始,被告因承建工程需要在公司北首50余米处开山炸石。施工期间,纷飞的碎石毁损原告猪栏、水池,开山的炮声及十几部打桩机产生的施工噪声严重影响生猪的生存状态,扰乱生猪的生长,造成母猪惊恐不安,以致流产、死胎甚至临产母猪死亡等。此外,由于钻孔施工泥水污染周边水源,使生猪饮水受到严重影响。今年7月份,农牧经贸公司向平阳县农业局申请鉴定,经委托市农业生产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猪场周围噪声达到93.6分贝,确实对生猪养殖带来较大影响,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原告方代表表示,自己也深知该基础工程对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但损失过大,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