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创业创新的主攻方向
——三论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定》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前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途径。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必须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主攻方向。
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创业创新的主攻方向,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国内外宏观环境变化的必然之举。当今世界,科技革命日新月异,国与国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正以创新为主要动力你追我赶。而处在深入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关键时期的浙江,正面临着国外贸易壁垒和国内中西部地区崛起的两面夹击,面临着产业层次和产品附加值偏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和资源、环境制约等严峻挑战。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生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提高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城乡协调的新型工业化之路。
全面加强自主创新,是经济发展全局的重中之重,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摆脱亦步亦趋、模仿照搬的技术发展模式,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联动推进技术跨越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途径,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大力推进工业创新和服务业创新,变“浙江制造”为“浙江创造”。
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创业创新的浙江,必定是山川秀美的浙江。
要以政策创新为先导,技术创新为支撑,制度创新为保障,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创业创新的浙江,必定是统筹和谐的浙江。要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城市化道路,不断创新城乡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建设,在全省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充分发挥山海资源优势,扬长避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企业是主体。同时,必须发挥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靠改革的办法推动转变。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引导技术、资本、人才、资源等生产要素更有效率地投向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投向资源环境的节约保护和推进统筹发展;要用更加科学合理的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导向及必要的法律手段,引导和激励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