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今年5月,全市各县(市、区)法院推出了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制度。截至10月底,我市已有40件“民告官”案件进行了异地交叉审理。基层法院的一位法官说,审判人员在没有外界压力的前提下审理案件,做出的判决将会更加公正。新举措更大程度上为公民提供一个有效的诉权保护,通过异地审理方式,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2004年至2006年,全市各级法院共收到各类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050件,占全省一审同类案件的25.4%,居首位。在判决中,原告胜诉的占19.3%,行政机关胜诉的占33.2%,裁定准予原告撤销的达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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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举措规定,一审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原告人数在10人以上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起诉状及起诉证据初步表明判决结果可能对行政机关整体执法政策和尺度,或者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普遍影响的案件由市中院管辖。市中院经审查再指定由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基层法院审理。
实行异地交叉审理后,原告的胜诉率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