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3日讯
温岭“7·18”80万元巨款抢夺案发生之后,从犯罪嫌疑人落网到部分赃款的追回,每个环节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天下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庭宣判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今年7月18日下午3时20分左右,温岭市区的王富华夫妻俩从银行取出150万元现金后,乘坐自家的出租车离开。在北门街某银行分理处,王富华拿了50万元现金去存银行,妻子和司机守着80万元在车里等候。这时,突然有人打开车门,抢走了装有80万元的包,随即跨上等候在此的另一名歹徒的摩托车逃之夭夭。
这起飞车抢夺案件涉及金额之大,在省内尚属首次,国内也很少见。在当地警方的努力下,经过11个日夜的艰苦侦查,抓获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林瑞元,并搜出大量现金和一本房产证。经过核查之后,警方将35万元现金和一本价值20万元的房产证交还给了失主王富华。目前,警方仍在追捕另一个犯罪嫌疑人林忠法(本报曾详细报道)。
昨天下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从庭审中得知,林瑞元早在2001年的时候就因盗窃罪坐过牢,到了2004年才刑满释放。可释放才3年不到,他又不安分了,于今年6月和7月,他和另一个嫌疑人林忠法分别在台州黄岩、路桥、温岭连续用飞车抢夺的手法作案,每次抢夺钱财金额都在10万元以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瑞元与人结伙,抢夺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抢夺罪追求其刑事责任,且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最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林瑞元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