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77!”昨天晚上10点58分,当南湖派出所副所长刘永国从一只黑色的皮包内取出最后一发子弹摆到桌子上时,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禁惊呼起来。这77发子弹,都是在南湖边发现的。
据刘永国介绍,这只黑色皮包是昨天下午3点多由一位市民送来的,他正好在南湖边钓鱼,突然看到附近泥土中有一只黑皮包露出一角,他很好奇,就把包挖了出来,结果里面竟装有许多子弹。
“他一发现,就赶紧送到我们派出所来了。”刘永国说,这名市民坚决不肯留下电话和姓名。
记者在南湖派出所看到,这77发子弹全是一个品种。刘永国说,不是手枪子弹,像是步枪或冲锋枪子弹。
装子弹的黑色皮包是男式的,虽有损坏,但款式并不旧;而且子弹都是铜制的,大部分还锃亮,只有少数几发有点铜锈。因此,刘永国推断,这批子弹应该丢弃不久,很可能是被私藏子弹的市民丢弃的。
“这么多子弹,如果流散在外,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幸亏被人发现,又被及时送到了我们手里。”刘永国说,虽然已很难查找子弹的源头,但消除了一个安全隐患,也是很大的收获,他非常感谢这位热心市民。
据刘永国介绍,这77发子弹将被送交至市公安局相关处室,到时与其他类似的武器弹药一起被集中销毁。
“私藏弹药可被判刑。”刘永国说,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1支的,或者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或者军用子弹20发以上,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警方呼吁,如果市民中还有私藏子弹的,应尽快上交到公安机关,否则有可能违反《刑法》,一旦查获将依法处置。